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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3/03/28
資料來源:文化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出版事業
  • 出版產業因載體的推陳出新,帶來新的傳播形式及閱讀體驗 (圖/英文台灣評論月刊提供)。

    出版產業因載體的推陳出新,帶來新的傳播形式及閱讀體驗。(圖/台灣評論提供)

出版產業以創作為導向,是知識產業。儘管科技的日新月異、載體的推陳出新,帶來新的傳播形式及閱讀體驗,而其創作及編輯的本質是不變的,以「內容為王」的核心地位亦不會動搖。因此,提供出版產業所需的核心競爭力與基礎,讓文化創意產業中最根本的出版產業,成為其他文創產業的內容源頭,有助提升整體文創產業之內涵。

文化部推動「出版產業振興方案」,致力整合創作端(圖文創作)、生產端(出版獎助)、通路端(書店及書展)及消費端(閱讀推廣)等4環節,推動臺灣出版產業朝向「讓臺灣走出去 讓世界走進來」之目標努力,採行策略如下:帶動國民閱讀、促進產業發展之良性循環及資訊流通、鼓勵原創及發展IP、促進跨界合作與多元應用、制定全球市場需求制定出版輸出策略、應用數位與科技擴大圖文出版的市場性、拓展臺灣漫畫產業等面向,輔導出版產業轉型、強化產業結合及跨界發展。

圖書出版

依據財政部統計處資料,截至111年11月,書籍出版登記家數為1,920家(含數位書籍出版業120家),出版業多為微型企業,資金、人力規模較小。根據文策院委託辦理之「2022(111年)年臺灣文化內容產業調查報告—圖書、雜誌、漫畫、原創圖像產業」資料顯示,我國110年圖書出口金額較進口金額為高。

圖書產業亦順應時代潮流而變動。以臺灣圖書產業的發展歷程來看,80年代大型、連鎖書店以及複合式書店等接連出現,改變了民眾逛書店的習慣;誠品書店「24小時經營」的出現又再一次地改變民眾與書店的接觸經驗。90年代末期,隨著網路世界與數位化時代的來臨,網路書店崛起,改變了民眾消費的方式。近十年,臺灣出現許多販賣特定類型圖書的獨立(特色)書店,像是兒童書店、外文書店、二手書店、漫畫書店等,還有以關懷在地、聲援社會議題的獨立書店,這些新面貌的書店,讓民眾逛書店的同時,也能參與獨特的書店文化氛圍。

為扶植圖文出版產業,結合既有之產業輔導措施及出版產業振興方案,訂定整體之「出版產業扶植政策」,以「帶動國民閱讀」、「促進產業發展之良性循環及資訊流通」、「鼓勵原創及發展IP」、「促進跨界合作與多元應用」、「制定全球出版輸出策略」、「應用數位與科技擴大圖文出版市場」及「拓展臺灣漫畫產業」7大面向,從出版產業的內容端、傳統及數位出版業、消費端等所有環節,輔導出版產業轉型、強化產業結合及跨界發展,全力推動臺灣出版業。

圖書產業變化亦受到其他因素影響,包括紙本閱讀人口下降、市場削價競爭導致惡性循環等,尤其因網路及3C普及,已為圖書產業帶來新一波衝擊。為緩解近年出版產業衰退情形,「圖書出版品免徵營業稅」之主張已為出版產業界共識,且有助提振民眾購書及閱讀行為、誘發產業新增投資。110年1月29日修正發布《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明定文化藝術事業經營圖書出版品之出版或進口事務者,得就其所出版或進口之圖書出版品向文化部申請免徵營業稅,於經認可後,該圖書出版品之銷售收入即可免徵營業稅。並自110年3月1日起生效。

辦理金鼎獎,獎勵在出版領域上有卓越表現的出版單位、從業人員及創作者,鼓勵出版產業發揮文化傳播的功能;辦理金漫獎,以鼓勵臺灣漫畫創能與發展,並自106年起配合金漫獎頒獎典禮舉辦系列國內外交流活動與媒合會,期推廣臺灣漫畫IP內容品牌,並促進跨界合作與多元應用。

數位出版

國內業者開始投入數位出版產業至今已近10年,然數位出版收益占我國出版業者整體營收比例不高,且數位轉型需投入較多前期成本,在整體閱讀人口減少、紙本圖書市場持續衰退的情況下,業者對進入數位出版市場多半採取觀望態度。106年起因國際數位出版平臺陸續入駐臺灣市場,國內大型網路書店業者開始提供電子書銷售服務,亦有數位出版平臺業者推出自有電子書閱讀器,數位出版市場漸趨活絡,也進一步提升整體消費成長,突破數位出版產業發展瓶頸。因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出版產業亦受衝擊,新冠疫情改變讀者消費行為,加速數位學習與數位閱讀的發展,業者紛紛重新思考數位化之可能性與必要性。

為協助傳統出版業者轉型,促進臺灣出版產業升級,透過《文化部輔導數位出版產業發展補助作業要點》,輔導出版業者製作並發行具有市場潛力或其他重要意義之數位出版品;辦理數位閱讀體驗活動、數位出版相關教育訓練,以及參與數位出版相關國際組織或活動。除補助之外,亦於《金鼎獎》中設立數位出版類獎,獎勵優良數位出版內容及創新模式,並於政府出版品獎中新增數位出版類,鼓勵政府單位與民間業者合作推展數位出版。另,每年亦透過數位出版人才培訓、數位出版論壇及國際交流等活動,協助出版產業厚植人才培力,促進數位化發展,帶動數位閱讀風氣,開拓海外市場。

廣電事業

無線電視

我國首家無線電視臺─臺灣電視公司係於51年成立,其後中視、華視於58年、60年相繼成立,民視則於86年6月11日開播,成為我國第4家無線電視臺;另公共電視臺於87年7月1日成立,提供公共議題討論空間,並服務弱勢族群。

無線電視數位化與發展

在87年發展初期,由於歐規數位電視(DVB-T)缺乏6MHz頻寬規格,交通部宣布採行美規ATSC,因其網路建置需要複頻,核配5家無線電視臺各2個6MHz之頻率,供其交錯使用方式,建置數位電視臺試播節目,後來歐規數位電視提供6MHz頻寬規格,具有單頻成網、行動接收、抗多路徑干擾等優點,決定改採歐規。目前各電視事業使用單一頻率建置全區數位無線電視臺,截至112年,5家無線電視事業共播出23個數位節目頻道。

有線電視

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107年底推動「有線電視產業頻道高畫質提升政策」,基本頻道高畫質(HD)比例已由108年2月之65.3%提升至112年12月之99.9%;並藉由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的營運計畫、費率審議、評鑑及換照等行政措施,積極促成頻道及有線電視業者以HD技術進行節目製播,增進高畫質內容產製發展,讓消費者體驗更優質影音內容及更豐富匯流服務,增進與維繫有線電視用戶之黏著度。

無線廣播

我國曾於48年凍結民營電臺的開放,至政治解嚴,報禁解除,開放電臺的呼聲迭起,前主管機關行政院新聞局會同交通部,將可供民間設立調頻或調幅廣播電臺的頻率加以整理,並自82年2月-107年止,分11個梯次開放廣播頻道供民間申設廣播電臺。我國廣播頻道已邁向多元化,可分為一般性及指定用途電臺。對聽眾而言,可以有更多選擇,也方便民眾接近使用廣播媒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7年「第11梯次廣播電臺釋照」共開放區域性廣播電臺5家及社區性廣播電臺10家等15家廣播事業,該15家事業陸續於109-110年間取得廣播執照。截至112年,依法營運的無線廣播事業計有186家。

衛星廣播電視

衛星廣播電視現況與發展

現行我國有線電視大多透過衛星頻道供應節目,為健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發展,88年2月3日《衛星廣播電視法》公布施行,並於同年7月開始受理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申設,首批審查通過核發執照共計107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95年2月22日成立後受理衛星頻道之申設;截至112年,經核准並領照之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共220個頻道(境內131個、境外89個)、共89家(境內70家、境外23家、兼營境內境外者4家),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共86個頻道、共52家,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共4家(境內1家、境外3家)。

公共廣電集團

公視基金會於87年7月1日成立,主要是為建立屬於全體公眾的電視媒體,並能兼顧全民的利益及社會多元化的需求,其公共媒體的功能與角色,已獲社會普遍認同。公視基金會目前經營公視主頻、公視3臺及公視台語臺、客家電視臺、Taiwan Plus及《公視+》平臺,並受託播送原住民族電視台,持有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3.24%之股份;公廣集團近年來陸續推出《俗女養成記》、《天橋上的魔術師》、《火神的眼淚》、《斯卡羅》、《茶金》、《人選之人》、《村裡來了個暴走女外科》等優質戲劇節目,獲得社會廣大迴響,也成功將臺灣戲劇帶向國際。

《公共電視法》修正條文已於112年6月21日公布施行,為公視基金會帶來營運及定位核心關鍵轉變,包括解除定額9億元捐贈預算上限,提高公視基金會經費穩定性及創造運用彈性;增列公視基金會業務範疇,完成族群、國際頻道法制化,保障族群主體性及文化多樣性,並重新定位公視在公共性服務及產業角色,以及尊重營運獨立自主的基礎下,公視業務及財務的規劃執行之財務監督機制。

多元內容產製,提升內容競爭力

為促進我國節目內容產業發展,每年輔導內容製作產業開發多元題材及劇種、提供口述內容影像,並鼓勵改編我國出版端原創作品、節目跨業合作及跨平臺國際合製與國際銷售,以期產製原創、優質且具差異化之內容,提高我國內容海外輸出國際競爭力,形塑臺灣內容品牌的國際辨識度。近年來獲補助之電視節目內容除獲國際平臺青睞投資合製外,並獲國內外獎項肯定,於國際串流平臺播出亦屢獲佳績,如《模仿犯》、《八尺門的辯護人》及《此時此刻(原名:噢 當下)》。

致力提高國內廣播內容多元性及豐富度,促進國家語言整體發展,並持續輔導業者運用數位匯流技術及多元載具製播優質、新穎節目,自102年起每年度均有與兒少、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及新住民語等相關題材,獲補助節目入圍或獲得廣播金鐘獎肯定。

輔導優質劇本創作及開發,提高媒合及實拍機會

以挖掘多元故事題材及新興編劇人才為目的,持續辦理電視劇本創作獎,輔導多元類型劇本,像是例如《義不容辭》(更名為《地獄里長》)、《愛愛內含光》、《看看妳有多愛我》、《媽媽殺手》(更名為《媽的機密任務》)、《長壽街的猴囝仔》及《影后》,充分展現臺灣創作者豐沛的創作能量。另自106年起開辦 「電視劇本開發補助」,導入有效提升劇本品質之工作方式,協助製作業者完成劇本,後續並將配合投資或補助政策協助及媒合製播;迄已有《幸福凶宅APP》、《你好,我是接體員》、《親密之海》、《監所男子求生記》、《魑魅魍魎》(播出時更名為《不良執念清除師》)等獲補助作品成功轉製為戲劇。

國際行銷機制及兩岸廣電產業交流

為激勵我國業者製作多國語言節目樣帶,加入海外行銷之列,辦理補助電視節目翻譯字幕費及配音費等海外行銷配套措施,期望開拓海外新興市場。另以國家隊整合行銷概念,透過補助/採購雙軌制,協助業者組團參加國際重要電視市場展,以提升文化內容海外能見度及影響力,例如:香港國際影視展(Filmart)、法國里爾電視劇集展(SERIES MANIA)、越南國際電影及電視技術展覽會(Telefilm)、安錫國際動畫影展暨市場展(Annecy Festival)、首爾國際電視展(BCWW)、釜山國際影展/亞洲電影市場展(ACFM)、法國坎城影視節展(mipcom)、東京國際電視展(TIFFCOM)、新加坡亞洲電視內容論壇及交易市場展(ATF),及文化內容策進院舉辦之「TCCF創意內容大會」國際影視活動等。此外,也輔導業者參加香港及中國大陸影視展會,促進兩岸廣播電視事業交流,增強兩岸影視商機,協助業者拓展中國大陸市場,並行銷臺灣影視文化產品。

金鐘獎及金視獎

金鐘獎為臺灣廣播電視界年度盛事,獎勵當年度優質廣播電視作品及從業人員,自54年創設廣播電視金鐘獎迄今,為引導我國廣播電視內容產業與國際趨勢及科技發展接軌,促進影視內容多元創新之重要平臺。除持續配合產業趨勢及業界期待,調整革新金鐘獎項設置外,每年度頒獎典禮製播亦結合最新數位科技,展現當年度廣播電視內容及從業人員耕耘之成果及產業未來發展趨勢,頒獎典禮同步於海內外媒體平臺進行直播,向全球展現臺灣廣播電視優質內容、創意、人才與科技。自第57屆(111年)起,首次將電視金鐘獎區分為「節目類」及「戲劇類」兩場次典禮,使典禮時間運用更有彈性,不因獎項過多而限縮典禮企製發揮空間以及得獎者致詞時間。

金視獎則係獎勵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製作優良地方性節目,自86年創設迄今,致力於推廣民眾近用具公益、藝文或社教性質之節目公用頻道,以發揮社會教育及公共服務功能,增進民眾對於在地人事物的瞭解、深根文化與資訊的傳播與保存。持續因應科技及產業環境變化及需求,鼓勵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提供更多元的服務,發揮有線電視系統功能。

國際影音平臺

為建立臺灣向國際發聲的管道,因應數位趨勢,設置「國際影音平臺『TaiwanPlus』」,網站及APP於110年8月30日上線,製播以英語發音且具臺灣創意的節目,向國際介紹臺灣文化藝術、產業經濟、公衛社福、生態景觀、觀光美食等多元特色與發展脈動,並布建全球新聞網絡,製播具臺灣價值且公正、客觀、平衡的新聞,透過網路無國界的特性及社群滲透力,向全球傳達我國的文化與價值,增進國際人士對臺灣的認識與瞭解,同時帶動國內產業發展,培養國際傳播與技術人才。

為增加TaiwanPlus觸及範圍,建置以全球觀眾為目標對象之全英語國際電視頻道,已於111年10月3日開播,在我國無線電視臺、有線電視系統臺及中華電信MOD皆可收視,並同步經營YouTube頻道。

另於112年8月1日完成北美地區頻道海外落地,於重要城市如華盛頓特區、紐約、西雅圖、洛杉磯、休士頓等1,300家三星級以上旅館共計38萬個房間皆可同步收視Taiwan Plus內容。同時,亦與新加坡國際影音平臺Eazie TV合作上架,和國際主流媒體如有電視新聞網(CNN)、半島電視臺、彭博社(Bloomberg)、日本放送協會(NHK)、韓國廣播公司(KBS)等並列,增加臺灣之國際能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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