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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4/04/21
資料來源:教育部

113學年度臺閩地區在學人口約399萬人,各級學校總數計1萬1,068所,與104學年度比較,9學年間學校數增加120所,增幅為1.1%;教師數增加1.3%、學生數減少13.6%,每位教師教導學生數呈逐年下降趨勢,目前為13.1人,9學年間減少2.3人,顯示學生享有更佳的教學品質。

其次,就學校密度而言,平均每千方公里校數達306所,9學年間增加3.3所。113學年度各級學校校數及學生數如表24,我國教育發展概況如表25

升學管道的日益暢通,也提高學生的升學率,112學年度國中畢業生人數計18萬8,655人,繼續升學者計18萬8,126人,升學率為99.7%;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畢業生計9萬1,959人,繼續升學者計8萬8,357人,升學率為96.1%;專業群科畢業生計5萬8,766人,繼續升學者計4萬9,327人,升學率為83.9%。

  • 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0-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加津貼、減負擔、增名額,讓國人安心生養。

    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推動「0-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透過加津貼、減負擔、增名額,讓國人安心生養。
     

學前教育

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行政院於107年7月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復於110年1月納入「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113年納入「0-6歲國家一起養2.0」政策,藉由擴大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量能、減輕家長經濟負擔、完善托育時間及優化調整師生比等多種育兒支持措施。

擴大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量能

持續以擴大公共化供應量為施政主軸,提前於111年達成增設3千班之目標值,106-113年累計增加3,699班,提供約26萬5千個公共化幼兒園就學名額;同時結合準公共機制,與符合一定條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增加家長選擇平價就學場域的機會,113年計2,039家私立幼兒園參與,增加約24萬4千個名額。113學年度合計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共提供約50萬9千個平價就學名額。

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就讀公立、非營利及準公共幼兒園者:111年8月起,再降低孩童就讀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繳費,讀公立幼兒園,家長每月最多繳1千元,就讀非營利幼兒園每月最多繳2千元,就讀準公共幼兒園每月最多繳3千元,第2胎、第3胎以上再優惠,低收、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學「免費」。

家長自己照顧或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者:自111年8月起,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小前就讀私立幼兒園的幼兒,第1胎每月發放5千元,第2胎每月6千元,第3胎以上每月7千元。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育兒津貼申請人綜合所得稅不得逾20%以上與5歲幼兒須就學方得申領補助之規定,全國6歲以下幼兒均為受益對象。

完善托育時間

政府支持家庭育兒之共同責任、協助雙薪家庭托育需求,並減輕家長經濟負擔,自113年1月起公立幼兒園採定額收費 (學期中每月參加者,每小時35元;寒暑期每月參加者,每月2千元),不足費用則由政府編列經費予以協助;經濟弱勢幼兒無論平日及寒暑期參加延長照顧服務均免繳費。

優化調整師生比

為減輕教保服務人員帶班負擔,進而提升幼兒所受教保服務品質,自112學年度起採漸進方式逐步調整幼兒園3歲至入國小前幼兒班級師生比,每名教保服務人員至多照顧12名、每班至多招收24名,以達師生比「1:12」之目標,此為40年來重大突破。

國民教育

我國自57年實施國民義務教育,屬強迫的、免費的、義務的教育,分為兩階段,前6年為國小教育,後3年為國中教育,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改善學校電力系統並為教學空間裝設冷氣

兼顧校園用電安全及提供學生適溫的學習環境,電力系統改善工程3,584校已全數竣工,並完成18萬餘臺之冷氣裝設。另為落實節能教育,訂定《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為使公立國中小家長於學生作息時間內無須負擔冷氣電費,111年起公立國民中小學使用冷氣新增之電費及維護費已納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設算,111-112年計編列約19.7億元,而冷氣汰換(含EMS建置及局部電力改善工程)則自112年起納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指定項目辦理。

營造校園師生舒適及優質的如廁環境

針對廁所設備老舊損壞、管線阻塞、通風採光不良等情形嚴重者進行改善,截至111年已協助改善2,169棟老舊廁所改善工程。另持續爭取112-113年專案經費,並辦理1,491棟老舊廁所改善。

強化教師專業知能

為持續穩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教師專業成長,113學年度計補助377所國中小、74個教師社群辦理學校教師實踐自主活化教學;另為支持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補助357所國中小辦理相關活動,同時辦理教師自主專業成長研習,113年計辦理8場次,4,168位教師參加。

強化學生安心就學體系

整合跨部會及中央、地方之協調聯繫機制,落實保護兒少工作。

辦理學生經濟、就學相關扶助措施

如補助弱勢學生代收代辦費,112學年度受益學生計26萬6,669人次、推動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國民小學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等在學學生得免費參加,112學年度計補助8萬6,752人次、推動「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及保障學生基本學力相關方案。

落實《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補助學校設施設備、學生多元試探活動及教師專業發展,113年補助510校有關學校設施、設備或教學設備所需費用;另補助821校辦理學生多元試探活動及教師專業發展,以及補助19個地方政府辦理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整體發展計畫。

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

持續落實實驗教育三法,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113學年度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124校、學生人數計1萬1,905人;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計16校、學生人數計2,409人;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人數計1萬2,312人。

引導國中小辦理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

113學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之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引導所屬國中小推動課程,並支持881所國中小研發學習路線、實施學生自主規劃等課程,以及辦理405場學生海洋體驗活動,研發及推廣多元主題課程模組,共發展48件國中小海洋教育多元主題課程模組。

落實推動本土語文教育

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課程開班數9萬7,544班;於一般課程中透過沉浸式臺灣台語/閩東語教學計畫,以豐富學生於本土語文的學習,113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計115校、3,239班次,另擇3校試辦深化語言情境策略,增加學生語言使用;另為延伸本土語文學習,於暑假期間辦理夏日樂學計畫,共計337校、439班次;並自112年起補助各地方政府開設本土語文專長教師甄試,截至113學年度累計已增聘101名本土語文專長教師,且為支持學校安排校內教師進行授課,已補助2,019校;另為支持並補助學校鼓勵教師於修讀第二專長學分班之課業準備,已補助371校、474名教師因應教師每週2節課之課務調整、排代或減授課衍生之鐘點費。此外,自111年起補助國民中小學教師參與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已累計補助近2萬名教師。

配合行政院2030雙語政策

113學年度計補助457校辦理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計畫,協助411位國中小領域/科目教師完備雙語教學策略與技巧,協助1,772位英語教師精進英語教學能力,招募1,031位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來臺任教,補助173所國中小與國外學校締結姊妹校,補助所有偏遠地區學校購置1萬9,435臺行動載具及985臺充電車,招募國內大學生陪伴偏遠地區學生練習英語,補助84校辦理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另導入人工智慧持續擴充「Cool English」平臺互動功能及辦理各項競賽與學習活動,113年計逾40萬6,823名學生參與。

高級中等教育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兩階段,前九年為國民教育,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對象為15歲以上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自願非強迫入學、免學費、公私立學校並行、免試為主,學校類型多元及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土語言課程綱要審議

為落實國家語言於111學年度列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部定課程之規定,修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等課綱,新訂本土語文—臺灣手語、閩東語等課綱,並已全數完成審議。

穩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持續透過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前導學校、學群科中心及精進教學計畫等推動,113學年度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計補助452校、普、技、綜高前導學校計補助106校。

辦理免試入學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管道以「免試入學」為主、「特色招生」為輔,113學年度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達90.81%,持續提供學生「量足、質優、多元化」的就學機會。

推動學校均質化

113學年度執行「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計補助277校。

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學費

為落實教育平權,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擴大全免學費的範圍,新增普通科、綜合高中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且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的學生。凡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非重讀或透過私立學校單獨招生管道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均免納學費。

落實數位建設及人才培育

113年度持續補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執行智慧網路環境暨學術網路提升計畫」,達成班班有AP(無線基地臺),並建構 300Mbps 以上之 TANet 連網線路,使學校班級教室能提供穩定和高頻寬的多媒體教學品質。另結合「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補助學校購置行動載具,持續辦理教師運用科技輔助教學與學習研習活動,並透過「高級中等學校科技輔助自主學習推動計畫」,鼓勵教師研發科技融入各學科領域之教材教案,累計910件。

營造高中校園雙語教育環境

持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推動雙語及英語文教學活動實施要點》,補助英語文課程全英語授課、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國內外校際合作推動線上教學、提升學生英語文成效及職場英語文能力體驗課程學習活動、擴增雙語實驗班及締結姊妹校、辦理雙聯學制等,於高中階段就「普及提升」、「重點培育」及「數位學習」3個主軸、分年分階段穩健推動2030雙語政策。

持續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扶助方案」

113學年度計補助606校次,鼓勵學校進行差異化或補救教學,以強化學生學習動機、縮短學習落差。

推動多元戶外教育

113學年度補助高中47校辦理戶外教育活動92校「研發優質戶外教育課程及實踐」,並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教育議題融入課程及教學推動計畫」,截至113年,計辦理73場高中海洋教育科普及海洋職涯宣導,共計1萬318人次參與,並建置共34校次高中海洋教育基地學校,發展多元主題及體驗式課程模組計34件。

補助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相關資源

持續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及《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提供相關補助,以改善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與學習條件,提升學生學習品質,進而弭平城鄉之差距,確保偏鄉教育之均衡發展。113年度核定補助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總經費計6億8,644萬1,814元。

建構優質安全教學環境

分年辦理電力改善、廁所美化、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及老舊校舍整建等,營造校園師生安全舒適及健康優質之學習環境。113年補助35校廁所美化、5校8棟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及103校老舊校舍整建,總經費計7億5,014萬3,361元。

師資培育

為培育專業優質的教師,從職前、在職階段規劃教師所需支持與協助,並自111年起補助教育實習獎助金,藉以提升師資生教育實習成效。此外,亦完善相關法令規章及培育機制,提供教師多元自主專業發展環境,相關成果如下。

完善《師資培育法》內涵

106年6月修正公布《師資培育法》,自107年2月1日起推行先資格考試、後實習,透過考試選擇適量質優之學生落實教學及導師實習,推行以學生學習為中心(Learner-centered)之師資培育制度。108年12月再次修正《師資培育法》,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政策需要協調師資培育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提供多元師資培育管道。

支持教師專業自主發展

108年6月修正公布《教師法》,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成立教師專業審查會協助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並鼓勵在職教師專業發展;109年6月修正發布《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支持教師專業發展,以精進課室教學與提升學生學習表現。另113年度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方案輔導初任教師計5,819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累計至112學年度,進階認證計1萬9,937人、教輔認證計5,351人,以及113年開設學分班共110班計2,439人進修。

培訓108課綱師資

108-113年持續精進《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及《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擴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科技領域及藝術領域職前師資培育,並精進輔導專長師培課程,以培育國小專任輔導師資。中等學校共同學科專門課程現計有8大領域34項專長(科)、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專門課程計15群(6項群專長及9項「群加專長」),並增列雙語教學、民族教育、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殊教育及照顧服務次專長課程。

推動「國家語言」與「雙語教學」師資

109學年度起推動職前培育、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等多元管道培育國家語言師資,至113年,修讀人數達2,355人;另成立本土語文重點培育大學,以及4間本土語教學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並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此外,補助8所師資培育大學設置雙語教學研究中心,研發雙語教學實踐指南及學科參考資源,並開辦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與在職教師雙語教學增能學分班,至113年已有1萬184名師資生及在職教師修讀雙語課程。

藝術教育

持續落實與深化藝術教育,整合各項資源推動美感教育與專業藝術教育相關計畫,提升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品質。

推動「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3期5年計畫」(113-117年)

人才培育

推動美感教育人才培育相關計畫,113年辦理301場人才培育相關研習與增能活動,成立220個美感社群,計2,895人次參與。

課程實踐

辦理縣市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及各教育階段美感課程教學與學習體驗計畫,113年計344校發展美感課程,計4,107校次參與美感體驗活動。

學習環境

引入設計思考並與在地文化連結,建構美感學習環境;113年協助16校完成學習環境改造。

國際鏈結

建置雙語資源整合平臺及推動國際合作機制;113年補助40名教師至西班牙參訪交流;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完成網站雙語功能之前後臺介面雛形;補助全國高中音樂班及舞蹈班師生參與相關活動計25場次。

支持體系

深化中央與地方美感教育對話與協作機制;113年辦理教育文化科長聯席會議1場次及美感相關共識營4場次。

推動專業藝術教育

為保障藝術才能班辦學品質,引導與協助學校依設班目標辦學,於112年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及《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113年修正發布《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與現行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團組織、範疇、推動任務之規定一致。

推動111-114年度教育部所屬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評鑑實施計畫。

編列專款支持學校辦學

每年編列專款經費,補助地方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辦理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辦理教學設備採購及汰換、教學成果聯合展演、低(中低)收入戶學生支給外聘教師差額鐘點費等事宜。

完備108課綱配套措施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理念與目標,自109學年度起設置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協助辦理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課綱宣導、課程示例研編、帶領專業社群,定期辦理教師工作坊與課程推廣、諮詢交流服務、辦理增能研習與公開授課等。另已於111年7月公告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題型調整》,呼應教學現場以素養為導向之教學內容,將自114學年度起正式實施新式題型術科測驗。

落實相關輔導機制

將藝術才能班視導指標納入112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視導與考核作業實施,保障藝術才能班辦學品質。

技職教育

我國技職教育涵括中等及高等技職教育兩大體系:中等技職教育體系包括國中技藝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或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高等技職教育體系包括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因此,形成從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到研究所碩博士班的完整體系,學制間注重縱向銜接與橫向的彈性轉軌,且與回流教育管道相互暢通,使在學青年與社會人士,均可找到與自身程度相適應的求學管道。為讓技職教育能對接產業所需人力。

產學合作契合式人才培育

推動學生實作扎根,引導學校結合產業共同規劃問題導向設計之實務課程,提升學生跨域學習及實務專業技術能力,並鼓勵學校開設校外實習課程,增進學生體驗職場與學習實務的機會,以培育具有業界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核定補助96校、3,724人次學生至業界實習課程;112學年度技專校院計75校辦理校外實習課程,約9萬8,112人次修習。

推動產學合作的培育模式,鼓勵技專校院與產業建立人才共育機制,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及「產業學院計畫」,由產業與學校共同量身打造專班學程,為產業儲備人才或提供員工在職進修。113學年度41所技專校院共核定206件計畫,技高端學生9,257名,技專校院學生1萬1,100名參與「產學攜手合作計畫」。

充實技職校院教學場域設備

配合政府創新產業發展政策及各項前瞻計畫所需人才,以及因應國內外新產業與新技術之發展,以「技職教育再造計畫」為基礎,106-110年已推動「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投入教學設備與建置實習場域,並與產業共構實務導向課程及資源共享機制,培養具有跨領域、符應國際產業發展脈絡之技職人才。111-114年配合政府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人才需求,推動「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核定包含半導體、電動車、無人機等20座國家重點產業人才培育基地;114-117年辦理「實作場域設備精進計畫」,以五大信賴產業技術為核心,持續協助技專校院對教產業需求,擴大軟硬體教學資源及人才培育量能。

為配合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實施,透過「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補助設有專業群科之高級中等學校充實教學實習設備,113年度共計補助238件。

建立海外招生基地,開設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新型專班)

自113年起配合「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規劃,鼓勵大學與技專校院配合國內產業發展人才需求,與企業簽訂產學合作計畫開設新型專班,除共同規劃課程並可赴海外甄選招收國際生,由開班學校與合作企業共同規劃客製化課程,國發基金提供每年至多10萬元、最多補助2年之產學獎助金與企業提供每人每月至少1萬元之生活津貼,並需於畢業後留臺工作2年。

113年1月完成設置越南、印尼與菲律賓海外基地,協助大專校院拓展國際鏈結與產業鏈結,有效整合大學國際交流合作資源特色,結合產業力量,共同培育人才。

推動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

已建立轉型機制,學校得利用現有資源,重新思考校務經營之轉型,如改制、新設其他教育階段學校、拓展回流教育生源等,發展多元之面向。另得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申請設立與教學、實習、實驗、研究、推廣相關之附屬機構,利用現有資源,調整現行營運模式。111年5月公布《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完善退場機制,並維護教職員生權益;成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補助學生轉學安置所需費用,維護學生權益;墊付專案輔導學校教職員工薪資等所需必要費用,學校法人應於清算完成前將墊付款項繳還退場基金。另訂定《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認定輔導及監督辦法》,並成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依退場條例規定,就學校財務、教學、師資結構等問題,經提退場審議會審議認定,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高等教育

推動高等教育深耕第2期計畫,培養學生六大關鍵能力,提升大學品質及高教多元研究能量;同時協助學校延攬國際優秀教研人才,提升我國高等教育之國際影響力,推動專法並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引導企業研發資源結合大學研發能量;以「在地連結」與「人才培育」為核心,強化大專校院與區域城鄉發展之在地連結合作,實踐其社會責任。

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自107年起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下稱高教深耕計畫),分為第1部分「全面性提升大學品質及促進高教多元發展」(維護學生平等受教權),以及第2部分「協助大學追求國際一流地位及發展研究中心」(強化國際競爭力)。自112年起賡續推動高教深耕計畫第2期(112-116年)。113年核定補助141校主冊計畫、112校共251件社會責任實踐計畫、141校完善就學協助機制、144校強化原住民學生輔導措施、4校全校型計畫、24校共76案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

加強育才留才攬才

自107學年度起辦理「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實施計畫」(簡稱「玉山學者計畫」),提供符合國際競爭之薪資待遇及其他行政措施,以協助各校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並與國內教師組成研究團隊,提升國內教研環境。113年計核定通過80案,其中玉山學者32案、玉山青年學者42案、國際優秀人才6案。學校得運用教育部補助款(如高教深耕經費)、國科會補助款及自籌款執行彈性薪資,整體歷年補助人數約在1萬1千—1萬3千名。其中教育部另加碼補助彈性薪資執行成效較佳之學校,112年計920位教師獲得。

為進一步提高教研人員待遇,因應高教人才斷層,自113-117年推動大專校院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學術研究加給調整15%,再擴大彈性薪資適用對象及提高政府補助金額,結合「職涯發展」與「甄別機制」之博士生獎學金,並提高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內博士生兼任教學人員。

推動「大專院校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

自110年推動「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以「強化學生英語力,推動全英語授課,整體提升高教國際競爭力」為願景,透過重點培育及普及提升兩大主軸,協助擇優補助規劃完善且具發展潛力之學校或學院,逐年達成高教雙語政策目標。

第2階段(112-114學年度)核定7所重點培育學校、24校45個重點培育學院及31所普及提升學校,113學年度為使雙語計畫之整體資源與配套更為完善,於第2階段重點培育計畫中遴選出4所全校型標竿計畫、9所領域型標竿計畫,符合我國情境及在地特色之高教雙語優良實務,做為大學雙語教育發展之參考。

另為提供全英語授課教師及學校支持,至113年已成立6所雙語計畫教學資源中心,促進資源共享。

培育高階研發創新人才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簡稱創新條例)於110年5月公布施行,教育部依創新條例規定設立審議會,並決議國家重點領域、國立大學申請條件及合作企業條件。截至113年已核定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中山大學等計11校13個研究學院,以協助學校與產業建立長期合作關係,達到產學共榮、共創新局的效益。

推動大專校院社會責任實踐計畫

以「在地連結」與「人才培育」為核心,引導大專校院以人為本,從在地需求出發,並透過人文關懷與協助解決區域問題之概念,強化大專校院與區域城鄉發展之在地連結合作,實踐其社會責任。113年第3期(112-113年)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合計補助113校、251件計畫,持續鼓勵大學落實社會責任,實踐政策目標。

精進大學考試招生制度與配套方案

未來大學招生規劃以「多資料參採、重視學習歷程」之方式選才,除入學考試成績外,將更重視考生在校修課歷程及多元表現;另透過建置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推動大學招生專業化、補助大考中心配合108課綱課程,建立素養題庫與發展卷卡合一試卷架構,積極協助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的緊密銜接。

推動「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

為提升學生宿舍質量並具備多元的教育機能,「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第1期(108-112年)營造學生宿舍成為年輕世代學生學習空間。第2期計畫(113-117年)以「校內學生宿舍規劃設計整體改善補助」、「校內學生宿舍建築貸款利息補助」策略為主,協助學校提升學生宿舍品質及床位數,並搭配「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補助」策略為輔,供學校租賃校外建築興辦學生社會住宅宿舍。

推動大學教師教學創新及教學現場改進研究

為強化大學重視教學核心價值,提升教師教學品質及促進學生學習成效,自107年起推動「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教師個人進行教學現場相關研究,強調以研究歷程檢證教學投入及學生學習產出間之連結,教師未來亦可將教學成果進一步與教師多元升等結合,建立教師專業分工機制,113年度審查通過件數計1,842件。

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

為強化國際連結,發展多邊教育學術交流,以及培育具宏觀視野的國際人才。

推動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

訂定「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提供優質教育產業、專業人才雙向培育、擴大雙邊人才交流、擴展雙邊教育合作平臺,期帶領我國大專校院開拓與東協及南亞國家間互利共贏的人才培育合作及區域經濟發展。113學年度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共核定171班,6,820人,並核定29校共100個新南向培英專案獎學金名額。

擴大招收境外學生

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境外學生在臺留學或研習人數計12萬人;提供外國學生臺灣獎學金,113學年度核發450個外國學生臺灣獎學金新生名額;提供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清寒僑生助學金,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辦理「新南向培英專案」及「非洲培英專案」,補助大學校院招收東南亞、南亞及非洲國家大學講師來臺攻讀學位,以及推動境外學生接待家庭計畫。

積極推動對外華語教學

培育華語師資,提升華語中心量能,113年計補助251名華語教師及109名華語助教赴國外任教;推廣專業華語文能力測驗;開拓華語文學習市場;推動華語數位教學;鼓勵外籍人士來臺學華語;成立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擔任我國華語文教育服務窗口,建立我國華語文教育之國際專業品牌;推動我國大學與美歐大學合作臺灣優華語計畫,共同推展我國華語文教育。

持續執行「華語教育2025」跨部會4年期(111-114年)中程計畫,業補助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FICHET)辦理「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計畫,擔任我國華語教育之統一對內對外服務窗口;公布《華語文能力基準應用參考指引》,推動「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2.0」,美國業有10州將「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納入雙語徽章(Seal of Biliteracy)採認測驗;推動我國大學與美歐紐澳大學間校對校合作達91所;整合教育部、僑委會相關數位教學平臺,完成18門華語數位課程並置於「教育部磨課師」網站;於美歐大學設置5所華語教學中心,做為推動華語文教育之據點。

國際學術交流合作

持續與各國合辦高等教育雙邊論壇,目前合作對象包含日本、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匈牙利、德國、法國、英國、比利時及奧地利、波蘭及立陶宛等國。另推廣臺灣研究,113年度持續與英國、德國、捷克、瑞士、法國、荷蘭、波蘭、奧地利、比利時、愛沙尼亞、挪威、義大利、斯洛伐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韓國、越南、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等22國(地區) 43校,合作辦理40項臺灣研究講座、臺灣研究中心或臺灣研究獎學金計畫。

鼓勵出國留學

113年辦理公費留學考試錄取120人、留學獎學金甄試錄取205人、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共同設置獎學金錄取59人、辦理國外政府或機關贈與我國學生獎學金甄選59人、核定獎助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3,488人、教育部歐盟獎學金4人、辦理留學貸款協助國內青年學子出國留學攻讀碩博士學位983人。

辦理外賓接待增進國際教育交流

113年計與駐臺單位辦理工作會議10場次,接待訪賓及會晤駐臺官員和教育人士計562人次。

兩岸文教交流

依據《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審查兩岸校際合作書約。93-112年,臺灣地區已有391所學校與大陸地區2,683所學校簽訂共計1萬8,827件書面約定。

依《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協助內政部移民署審查大陸地區學生來臺研修案件,108年研修人數為1萬6,696人(自109年迄今因新冠疫情因素,暫緩境外研修入境,故研修人數為零);另自111年11月7日起配合大陸委員會宣布調整陸港澳人士管制措施,陸生得申請來臺研修,111年度入境人數為22人,112年度入境人數為2,420人,113年度入境人數為2,266人。

學生事務與輔導

積極推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營造尊重與包容、健康與和諧的學習環境。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及學生輔導

性別平等教育

113年完成修訂《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6子法,並成立4區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法》20週年特展。另函頒《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學校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實施「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並印送《大專校院校園性別友善廁所設置參考手冊》供學校參考。

學生輔導

113年12月18日修正公布《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以提升輔導品質與成效。為協助各級學校依法增置專業輔導人員,建立三級學生輔導體系,113年度核定補助大專校院聘任417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任5,175名專輔教師及656名專業輔導人員。另補助129所大專校院辦理「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

推動友善校園及維護校園安全

校園安全防護

從事前預防、緊急處理、外部支援三階段完善校園安全防護工作。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依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強化分級分眾反毒宣導,建置兒少藥物濫用輔導資源網絡。

防制校園霸凌

113年4月修正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積極預防及處理校園霸凌事件。

落實友善校園

律定學校每年應辦理友善校園週2次,於每學期開學第1週辦理,宣導主題多元,提升師生相關意識。

防制校園詐騙

配合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結合各部會合作,利用各種管道加強師生反詐騙宣導。

推動生命教育及人權法治教育

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規劃生命教育校園文化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並辦理生命教育特色學校、績優人員及及微電影競賽頒獎典禮。

113年12月23日函頒「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配合兩公約及依據「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推動學校人權法治教育。

為維護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代表於校務會議之表意權及席次比率,予以促進學生人權推動,爰配合立法院推動修法,透過修法之制度性保障,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比率,不得少於校務會議成員總數8%之規定,作為制度性保障。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訂定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當學生不服學校所為之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得據以提起申訴及再申訴救濟,以維護學生申訴及再申訴權利。

推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結合各校特性及地方特色,舉行全民國防教育多元活動,藉以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國家意識。

推動身心調適假

為輔導學生重視心理健康及覺察自己情緒,於短期心理不適時能有效平衡身心狀況,於113年2月頒布《大專校院身心調適假參考指引》。另自113學年度起,《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已新增「身心調適假」之假別。並已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及《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

特殊教育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適性教育、發展潛能宗旨,以特殊教育中程計畫「多元融合,適性揚才」為藍圖,導入各項國際人權公約精神,以落實融合教育、營造無障礙校園環境、落實跨部會轉銜系統。

完善法制與整體計畫

為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及特殊教育思潮轉變,於112年6月修正公布《特殊教育法》全法57條,從法制面建構以完善特教體系,並於113年5月完成修(訂)定所有授權子法共36部。

為維護特教學生權益,以學生為本,導入人權公約精神,建構前瞻性特教環境,訂定「第2期特殊教育中程計畫」(112-116學年度)。

重視多元融合參與、國際交流,持續各項支持服務

辦理大專校院跨障別學生參與之適應藝術體驗夏令營及腦性麻痺及肢體障礙學生成長夏令營,活動中加入一般學生進行活動工作人員及志工,以達普、特教學生之認識與融合之效。113年出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教育人員宣導手冊》,分有理論篇、國中小、高中、大專等4分冊。

推動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認定制度,協助學校整合教學、輔導與行政資源,落實學校之特殊教育方案,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所需支持服務。

教育部自111年起辦理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服務與輔導人員服務獎勵措施表揚典禮,以提升相關人員久任貢獻之榮譽感。另為促進融合教育之推展,於「友善校園獎」及「生命教育績優人員及特色學校」等獎項納入融合教育內涵與精神規定,引導教師及行政人員共同營造自發互助、共好共融的友善校園。

持續提供各項特教支持服務,包括特教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學生獎補助金、教育輔具、點字、大字體及有聲教科書、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等。

修訂課綱、訂定學前特教計畫,奠定高中以下特教基礎

108年發布高中職集中式特教服務群科課綱、身心障礙、資優相關之特殊需求領綱 ,110年修正發布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另依《國家語言發展法》,111學年度已將臺灣手語列為國民基本教育部定課程,陸續規劃編輯手語教材及培育教學師資等相關事宜。

配合早期療育,推動「教育部108-112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推動計畫—第4期五年計畫」,強化學前特教工作。

強化大專校院入學及轉銜系統

身心障礙學生可由一般多元管道及身心障礙甄試、單招升學大專校院,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便利且友善之應試環境,自108學年度起自113學年度,共計投入約7,900萬元,陸續增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東華大學、中原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臺南大學等考區,共計有10個考區。

推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工作」及「高中資優學生入大學後適性與轉銜輔導計畫」,促進身心障礙大學生之適性轉銜輔導。

原住民族教育

為促進國人對於原住民族教育之理解與尊重,保障原住民族教育機會公平性,政府積極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期培育更多原住民族人才。

保障原住民族教育

《原住民族教育法》87年6月公布,108年全條文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並修正發布《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以建立完整原住民族教育體制、保障原住民族教育權為目標,將原住民族教育實施對象自原住民學生擴大到全體師生及國民,以促進族群相互尊重與多元文化發展。

部會合作共推原住民族教育

整合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並共同發布「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0-114年),規劃原住民族教育發展重要方向,辦理12項推動策略及64項具體措施。

當前重要原住民族教育政策

各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各地方政府均已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設立任務編組性質之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材與教學方法之研發及推廣,並透過原住民族課程教學輔導,增進學校教師教學品質

發展原住民族教育及課程教材

為建構原住民族之中央與地方課程研發與教學輔導網絡,106年起迄今已成立5所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並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保障原住民族語老師工作權益,穩定族語學習環境。

完備原住民族師資培育

補助原住民重點培育大學辦理原住民師資培育專班,並透過「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計畫」,持續強化原住民重點學校在職師資專業知能。111年1月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規範原住民族語師資之定義、資格、培育、增能課程及聘用。

推動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105年12月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要點》,補助校數至113年達141校,並設置區域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建立資源分享平臺,強化支持原住民學生之功能;以及於113年10月修正發布上開補助要點, 114年起再補助增置專任人力,原住民學生每達100人,可增置1名專任人員,並提高人事費及業務費補助額度,以提供更完善的服務。

新住民教育

國內新住民人數已逾60萬人,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逐漸上升。為打造和諧共榮的多元社會,持續規劃推動相關措施,充實新住民及其子女所需之各項教育資源。

推動新住民及其子女相關計畫

培養學生發揮語言與多元文化優勢、協助新住民融入適應,藉由建立專責服務支持系統、精進師資、課程及教學,全面提升新住民子女學習成效,推動「第3期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113-116年),以「揚才、展能、共融」為3大目標,共擬定11項行動方案、45項工作項目。

提供新住民多元學習管道與資源

108年12月修正公布《大學法》,增列新住民配偶為特種身分學生,提供更友善多元的入學管道與環境;109年12月訂定發布《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提供依《國籍法》申請歸化之新住民,得以申請入學方式繼續銜接我國高等教育。

透過補助開設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新住民專班,協助新住民適應並融入臺灣生活環境,113年計開設395班。

補助新住民學習中心依新住民需求規劃終身學習課程,並鼓勵社區居民共同參與,113年計補助39所。

補助終身學習機構、教育基金會、民間團體等,透過各式管道推動多元文化教育。

開設新住民語文課程

自108學年度起新住民語文列入國小語文領域,學生可從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中擇一修習,國中及高中則分別納入彈性學習課程與第二外國語文選修;113學年度國中小學共開設9,323班。

113年補助108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23班辦理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另補助大專校院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142班。

培訓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計4,997人,另編撰東南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及馬來西亞)7國新住民語文學習教材及研發新住民語文數位學習教材。

資訊教育

推動資訊教育是以均衡城鄉資訊環境基礎建設、樹立資訊教學典範、充實教學數位內容、推動以數位科技輔助教學,發展個人化、適性化與自主學習等多元創新教學應用為目標。

在優化數位環境方面

配合行政院106年7月核定「前瞻基礎建設-建置校園智慧網路計畫」、「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計畫」及「高中職學術連網全面優化頻寬提升計畫」,從106年9月執行至109年底,陸續推動數位校園、智慧學習、提升對外網路頻寬,增進資訊融入各領域的數位教學與學習應用等,並協助更新補助及改善一般或科技領域專科教室之資訊應用環境設備;另推動「普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新興科技認知計畫」,成立區域中心學校及促進學校,以協助推廣新興科技之認知與教學。

110年起延續前瞻基礎建設,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智慧網路環境暨學術網路提升計畫」、「強化中小學智慧學習暨教學計畫」、「校園5G示範教室與學習載具計畫」及「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計畫」等,補助中小學購置學生學習載具、高級中等學校完備校園數位建設及開發數位教學教材,支援師生進行個人化及線上教學所需數位環境。

自111年起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政策,針對全國中小學改善校園網路、補助行動載具,提升中小學連外頻寬最高至1Gbps、地方政府網路中心頻寬最高至40Gbps、每班支援無線上網等;補助學習載具,已配發偏遠地區學生師生1人1機,非偏遠地區學校每6班配1班,並搭配載具管理系統派送學習內容與應用軟體。學習載具調度可支援經濟弱勢學生居家學習,偏遠地區學校實施遠距共學。另補助地方政府成立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提供3-15名專任人力。

在挹注數位服務方面

「教育雲數位學習入口網」推出「教育部因材網」、「教育大市集」、「教育百科」、「教育媒體影音」、及「磨課師平臺」等雲端應用服務,提供中小學師生教學與學習使用。

提供「教育部因材網」數位學習平臺,已充實2萬2千部教學影片、13萬個測驗題,並開發「素養」、「議題」、「互動學習」及「遊戲式」等數位內容,提供師生輔助適性教學與自主學習。

在發展數位學習與教學應用方面,現行中小學課程綱要已規範教學實施宜有效利用多元教學媒體,以提升教學效果,師生可透過電腦網路、視訊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教學。

持續辦理「5G智慧學習學校」,112-113年合計280校參與、2萬5千名學生進行個人化學習。辦理「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進行3D虛擬實境遠距教學活動、線上互動情境沉浸學習,112-113年合計153所學校執行VR與教育元宇宙融入教學的實施,14個縣市設置XR數位共學中心。鼓勵主題跨域課程及專題導向學習發展科技應用能力,113年輔導22所國中小、2,420名師生參與。

辦理教師數位教學能力增能培訓,培育教師實施數位教學能力,113年已完成所有教師基礎課程培訓。

辦理「BYOD & THSD計畫」,鼓勵學生自行帶載具到校(BYOD)及攜帶載具回家學習(THSD),延伸學習載具應用於學習的時間,113年計157校、648班、1萬5千名師生參與。

持續推動大學數位學習教育,目前大專校院計超過5成學校開設遠距教學課程(得採計學分,以畢業總學分1/2為限);數位學習專班(學位認可)累計通過審查開辦的專班有14校、28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網路開放課程(OCW)部分,計有21所大學及2所高級中等學校參與,開放課程累計發布1,507門。大型線上磨課師(MOOCs)課程至113年全國70餘所大學計發展861門課程。

推動「數位學伴計畫」,培訓大專校院學生運用資訊工具與資源導入教學,透過線上一對一即時陪伴,協助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113年計22所夥伴大學、2,400名大學生參與,線上陪伴與學習總時數超過7萬9,669小時,服務範圍包括17個縣市、123所國民中小學、1,415名學童。

持續推動「偏鄉數位應用精進計畫」,113年數位機會中心擴散跨單位合作據點374個,強化服務據點的數位種子培力559人,數位應用行動諮詢服務2萬8,817人次,強化資訊培力及提升數位素養3萬8,696人次,提升線上自學能力9,919人次,並建置在地數位內容及推廣在地特色120件。

建置臺灣教育大數據資料庫,整合學習載具使用、數位學習平臺及學生學習成績等資料,利用人工智慧及大數據分析,提供教育政策制訂之參考,進而降低城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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