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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3/03/29
資料來源:教育部

112學年度臺閩地區在學人口約404萬人,各級學校總數計1萬1,123所,與103學年度比較,9學年間學校數增加45所,增幅為0.4%;教師數增加0.3%、學生數減少14.5%,每位教師教導學生數呈逐年下降趨勢,目前為13.3人,9學年間減少2.3人,顯示學生享有更佳的教學品質。

其次,就學校密度而言,平均每千方公里校數達307所,9學年間增加1.2所。112學年度各級學校校數及學生數如附表24,我國教育發展概況如附表25

升學管道的日益暢通,也提高學生的升學率,111學年度國中畢業生人數計19萬5,409人,繼續升學者計19萬4,819人,升學率為99.7%;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畢業生計9萬3,945人,繼續升學者計8萬8,728人,升學率為94.4%;專業群科畢業生計6萬4,294人,繼續升學者計5萬1,071人,升學率為79.4%。

  • 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0-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加津貼、減負擔、增名額,讓國人安心生養。

    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推動「0-6歲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透過加津貼、減負擔、增名額,讓國人安心生養。
     

學前教育

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行政院於107年7月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統整及協調各部會資源,採取彈性調整策略及多元做法,復於110年1月納入「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對於6歲以下幼兒教育及照顧,以「增加平價名額」、「降低就學費用」、「發放育兒津貼」3大主軸,適時調整策略擴大協助,讓育兒家庭獲得較為全面的照顧。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增加平價名額

政府向以提升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為施政主軸,106年迄今累計增加3,409班、增加約8.3萬個就學名額,增班量為少子女化計畫推動前17年(88-105年)的2.4倍,112學年度整體公共化供應量約26萬名。

基於家長托育子女之需求無法等待,建置準公共機制,提供符合要件之私立幼兒園與政府合作機會,增加家長選擇平價托育子女的場域。112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計1,947園,可提供約22.8萬個平價就學名額。

平價幼兒園合計約4,958園(約占70.4%、較105年成長約32.9%),提供超過約48.7萬個平價就學名額(增加逾30萬個名額)。

降低就學費用

111年8月起,再降低孩童就讀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繳費,公立幼兒園每月最多繳新臺幣(以下同)1千元、非營利2千元、準公共3千元,第2胎以上再優惠,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子女就學「免費」,實質減輕家長育兒負擔。

發放育兒津貼

對於未接受公共化及準公共教保服務者,自111年8月起,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小前就讀私立幼兒園的幼兒,第1胎每月發放5千元,第2胎每月6千元,第3胎以上每月7千元;111學年度累計約53.6萬名幼兒受益(含就學補助約7萬名)。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育兒津貼申請人綜合所得稅不得逾20%以上與5歲幼兒須就學方得申領補助之規定,全國6歲以下幼兒均為受益對象。

國民教育

國民義務教育是一國人民所必須接受的基本教育,我國自57年實施以來,國民義務教育即屬強迫的、免費的、義務的教育。國民義務教育分為兩階段,前6年為國小教育,後3年為國中教育;其教育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為確保國民義務教育之品質,積極推動下列重要工作。

改善學校電力系統並為教學空間裝設冷氣

兼顧校園用電安全及提供學生適溫的學習環境,電力系統改善工程3,584校已全數竣工,並完成18萬餘臺之冷氣裝設。另為落實節能教育,研訂「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以達智慧節能目標。為使公立國中小家長於學生作息時間內無須負擔冷氣電費,111年起公立國民中小學使用冷氣新增之電費及維護費已納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設算,111-112年計編列約19.7億元,而冷氣汰換(含EMS建置及局部電力改善工程)則自112年起納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指定項目辦理。

整修學校老舊廁所

針對廁所設備老舊損壞、管線阻塞、通風採光不良等情形嚴重者進行改善,截至111年已協助改善2,169棟老舊廁所改善工程,總經費計43億5,294萬元,並於112年度核定1,297棟廁所整體工程經費,以提供學校乾淨舒適的如廁環境。

強化教師專業知能

為持續穩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教師專業成長,112學年度計補助355所國中小、103個教師社群辦理學校教師實踐自主活化教學;另為支持學校發展彈性學習課程,補助354所國中小辦理相關活動,同時辦理教師自主專業成長研習,如「夢的N次方」,112年計辦理10場次,6,400位教師參加。

強化學生安心就學體系

整合跨部會及中央、地方之協調聯繫機制,落實保護兒少工作。

辦理學生經濟、就學相關扶助措施

如補助弱勢學生代收代辦費,111學年度受益學生計26萬9,633人次;推動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國民小學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等在學學生得免費參加,111學年度計補助8萬2,568人次;推動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及保障學生基本學力相關方案。

落實《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補助學校設施設備、學生多元試探活動及教師專業發展,112年補助520校有關學校設施、設備或教學設備所需費用;另補助745校辦理學生多元試探活動及教師專業發展,以及補助19個地方政府辦理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整體發展計畫,以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教育品質,保障偏遠地區學生學習權益。

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

持續落實實驗教育三法,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112學年度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1萬6,607人;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校,共117校、學生1萬1,507人;委託私人辦理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共16校、學生2,731人。

實施多元戶外教育

推廣山野教育、海洋教育,讓學生的學習從課室走進真實世界,協助學生開啟學習視野。112學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置「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並補助國中小492校辦理「學校實施戶外教育課程」、100校發展「戶外教育優質路線」、243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536場次學生海洋體驗課程活動。另112年設置16個「海洋教育創新課程與教學研發基地」,研發及推廣多元主題課程模組,共發展48件國中小海洋教育多元主題課程模組。

落實推動本土語文教育

培養學生具備本土語文聽、說、讀、寫的基本能力,建立族群融合尊重多元文化的態度,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課程累計開班數9萬515班;於一般課程中透過沉浸式教學計畫,以豐富學生於本土語文的學習,112學年度計補助96校、660班次;另為延伸本土語文學習,於暑假期間辦理夏日樂學計畫,共計309校、402班次;並自112年起推動「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專長教師獎勵及補助計畫」,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開設具本土語文專長正式教師職缺納入獎勵,已有37校、40名閩南語文/客語文專長教師完成聘用,且為支持學校安排校內教師進行授課,提供每校最高2萬元的本土語文課程實施教材費用補助,已補助3,066校;另為支持並補助學校鼓勵教師於修讀第二專長學分班之課業準備,已補助263所學校因應教師每週2節課之課務調整、排代或減授課衍生之鐘點費。此外,自111年起全額補助國民中小學教師參與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已累計補助近2萬名教師參與認證。

配合行政院2030雙語政策

以「均衡完善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雙語化條件及提升學生英語溝通及應用能力」為主軸,辦理各項雙語計畫,俾厚植學生英語力,提高國際競爭力。112學年度已補助420校辦理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計畫,協助420位國中小領域/科目教師完備雙語教學策略與技巧,協助1,621位英語教師精進英語教學能力,招募845位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來臺任教,補助153所國中小及130所高中與國外學校締結姊妹校,補助所有偏遠地區學校購置1萬9,435臺行動載具及985臺充電車,招募國內大學生陪伴偏遠地區學生練習英語,補助94校辦理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另導入人工智慧持續擴充Cool English平臺互動功能及辦理各項競賽與學習活動,112年計逾28萬759名學生參與。

高級中等教育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兩階段,前九年為國民教育,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對象為15歲以上之國民,主要內涵為:普及、自願非強迫入學、免學費、公私立學校並行、免試為主,學校類型多元及普通與職業教育兼顧,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土語言課程綱要審議

為落實國家語言於111學年度列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部定課程之規定,修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等課綱,新訂本土語文—臺灣手語、閩東語等課綱,並已全數完成審議。

穩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持續透過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前導學校、學群科中心及精進教學計畫等,112學年度「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計補助448校、普、技、綜高前導學校計補助103校。

辦理免試入學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管道以「免試入學」為主、「特色招生」為輔,112學年度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達91%,持續提供學生「量足、質優、多元化」的就學機會。「免試入學」指免入學測驗,不採計國中在校評量成績(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及科技4領域除外),讓學生依性向、興趣、志願等選擇適合的學校就讀。

推動學校均質化

「均質化輔助方案」自96學年度起辦理,協助學校發展多元選修課程與具備校本特色之課程,並持續強化校際橫向合作及與大專校院間的垂直連結達成適性就近入學之目標。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計補助284校。

實施全面免學費

為落實教育機會均等、減輕家庭就學經濟負擔,自113年2月起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全面免學費政策,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除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重讀及透過私立學校獨立招生管道入學就讀者外,均享免納學費。

落實數位建設及人才培育

112年度持續補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執行智慧網路環境暨學術網路提升計畫,達成班班有AP(無線基地臺),並建構 300Mbps 以上之 TANet 連網線路,使學校班級教室能提供穩定和高頻寬的多媒體教學品質。另結合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補助學校購置行動載具,持續辦理教師運用科技輔助教學與學習研習活動,並研發符合核心素養導向課程需求之科技融入各學科或各領域之教材教案累計648件。

營造高中校園雙語教育環境

為有效落實校園雙語環境,於110學年度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推動雙語及英語文教學活動實施要點》,補助英語文課程全英語授課、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國內外校際合作推動線上教學、提升學生英語文成效及職場英語文能力體驗課程學習活動、擴增雙語實驗班及締結姊妹校、辦理雙聯學制等,於高中階段就「普及提升」、「重點培育」及「數位學習」三個主軸、分年分階段穩健推動2030雙語政策。

持續推動學習扶助方案

為提升學生學習成效,鼓勵學校進行差異化或補救教學,以強化學習動機、縮短學習落差,實施「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扶助方案」,112學年度計補助619校次。

推動多元戶外教育

112學年度補助高中38校辦理「戶外教育活動」及61校「研發優質戶外教育課程及實踐」,並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海洋教育議題融入課程及教學推動計畫」,截至112年,已辦理59場高中海洋教育科普及海洋職涯宣導,共計8,507人次參與,並建置共31所高中海洋教育基地學校,發展多元主題及體驗式課程模組計31件。

補助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相關資源

為改善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高級中等學校,師資與學習條件,提升學生學習品質,進而弭平城鄉之差距,確保偏鄉教育之均衡發展,本部訂有《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及《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之配套措施,所定之補助項目措施,包括學生通學交通費、充實學生自主空間及設施、宿舍與廁所整修工程、學生學習扶助經費、編制外代理教師及行政人力、編制外學生宿舍生活輔導人員、編制外兼任、代課教師支援校訂選修所需交通費及住宿費等相關補助措施。112年度核定補助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總經費計6億8,518萬4,126元。

建構優質安全教學環境

為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分年辦理電力改善、廁所美化、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及老舊校舍整建等,營造校園師生安全舒適及健康優質之學習環境,提供師生更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以提升教學與學習效能。112年補助50校電力改善、37校廁所美化、5校8棟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及112校老舊校舍整建。

師資培育

為培育專業優質的教師,從職前、在職階段規劃教師所需支持與協助,並自111年起補助教育實習獎助金,藉以提升師資生教育實習成效。此外,亦完善相關法令規章及培育機制,提供教師多元自主專業發展環境,相關成果如下。

完善《師資培育法》內涵

106年6月修正公布《師資培育法》,自107年2月1日起推行先資格考試、後實習,透過考試選擇適量質優之學生落實教學及導師實習,推行以學生學習為中心(Learner-centered)之師資培育制度。108年12月再次修正《師資培育法》,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政策需要協調師資培育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提供多元師資培育管道。

支持教師專業自主發展

108年6月5日修正公布《教師法》,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成立教師專業審查會協助處理不適任教師案件,並鼓勵在職教師專業發展;109年6月28日修正發布《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透過教師專業發展制度及激勵教師專業成長之獎勵措施,支持教師專業發展,以精進課室教學與提升學生學習表現。另112年度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方案輔導初任教師計5,219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累計至111學年度,進階認證計19,749人、教輔認證計5,388人,以及112年開設學分班共143班計3,155人進修,透過上述措施及開班支持教師專業發展。

培訓108課綱師資

108-112年期間持續精進「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及《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擴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科技領域及藝術領域職前師資培育。中等學校共同學科專門課程現計有8大領域34項專長(科)、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專門課程計15群(6項群專長及9項「群加專長」),並增列雙語教學、民族教育、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殊教育及照顧服務次專長課程,對應108課綱素養導向之教學與評量、探究與實作、跨領域教學、「領域」與「群」課程概念,由各師資培育大學自108學年度起實施。

推動「國家語言」與「雙語教學」師資

109學年度起推動職前培育、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等多元管道培育國家語言師資,至112年,修讀人數達1,964人;另成立原住民語、閩南語及客語重點培育大學,以及4間閩南語、客語教學語言研究發展中心,並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此外,補助8所師資培育大學設置雙語教學研究中心,研發雙語教學教材教法及教學資源,並開辦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與在職教師雙語教學增能學分班,至112年底已有7,628名師資生及在職教師修讀雙語課程,提升雙語教學專業量能。

藝術教育

為落實與深化藝術教育,整合各項資源推動美感教育與專業藝術教育相關計畫,提升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品質,工作重點如下。

推動「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二期5年計畫(108-112年)」

支持體系

整合21個美感教育計畫網站,建置美感教育單一入口網,並出版「素養導向美感學習活動設計與實施參考指引」及「美感學習指引」套書,以促進美感教育研究與實踐。

人才培育

推動師資生、在職教師暨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提升計畫,辦理106場工作坊、78場講座、協助教材教法研發並辦理教學示例觀摩共69場;國中小及高中參與美感人才培育計畫校數比率約占全國校數30%。

課程與活動

辦理縣市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及各教育階段美感課程教學與學習體驗計畫。參與校數:幼兒園計319所、國中小計2,651校、高中計127校。

跨部會合作「藝起來尋美」,計496校參與課程實踐體驗課程;與文化部、故宮、衛武營等館所合作提升學子參訪國家級館所機會。

與學學文創、廣達、東元科技文教基金會等民間單位完成8件合作案,每年約計30萬師生參與。

學習環境

引入設計思考並與在地文化連結,計改造107校,包括國中小80校、高中22校、特教學校4校及幼兒園1校;48件榮獲國際及國內設計獎項。

推動專業藝術教育

為保障藝術才能班辦學品質,引導與協助學校依設班目標辦學,於112年2月13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第6條、第12條、第13條;同年3月10日修正發布《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第2點及第3點。

依《特殊教育法》相關規定推動111-114年度教育部所屬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評鑑實施計畫,並於112年12月6日公告。

編列專款支持學校辦學

每年編列專款經費補助地方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辦理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辦理教學設備採購及汰換、教學成果聯合展演、低(中低)收入戶學生支給外聘教師差額鐘點費等事宜。

完備108課綱配套措施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理念與目標,自109學年度起設置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另於111年7月25日公告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題型調整」,呼應教學現場以素養為導向之教學內容。

落實相關輔導機制

將藝術才能班視導指標納入112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相關視導與考核作業實施,保障藝術才能班辦學品質。

技職教育

我國技職教育涵括中等及高等技職教育兩大體系:中等技職教育體系包括國中技藝教育、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或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高等技職教育體系包括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因此,形成從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到研究所碩博士班的完整體系,學制間注重縱向銜接與橫向的彈性轉軌,且與回流教育管道相互暢通,使在學青年與社會人士,均可找到與自身程度相適應的求學管道。為讓技職教育能對接產業所需人力,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產學合作契合式人才培育

推動學生實作扎根,引導學校結合產業共同規劃問題導向設計之實務課程,提升學生跨域學習及實務專業技術能力,並鼓勵學校開設校外實習課程,增進學生體驗職場與學習實務的機會,以培育具有業界實務經驗之專業人才。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核定補助99校、4,220人次學生至業界實習課程;111學年度技專校院計78校辦理校外實習課程,約10萬9,365人次修習。

推動產學合作的培育模式,鼓勵技專校院與產業建立人才共育機制,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及「產業學院計畫」,由產業與學校共同量身打造專班學程,為產業儲備人才或提供員工在職進修。112學年度41所技專校院共核定239件計畫,開設技高端450班,技高端學生9,371名,技專校院學生1萬1,621名參與「產學攜手合作計畫」。

辦理「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

配合政府創新產業發展政策及各項前瞻計畫所需人才,以及因應國內外新產業與新技術之發展,以「技職教育再造計畫」為基礎,自106至110年已推動「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投入教學設備與建置實習場域,並與產業共構實務導向課程及資源共享機制,培養具有跨領域、符應國際產業發展脈絡之技職人才。

共核定補助技專校院136案,包含建置跨院系實作場域91案、建立產業菁英訓練基地26案、培育類產業環境人才19案,獲補助計畫總計開設5,691門實作課程,培育學生近23萬人次,協助區域產業員工代訓近5.2萬人次,並與夥伴學校及外部單位共享教學資源,與夥伴學校設備共享約18萬人次,開辦課程或營隊達20.6萬人次。另配合經濟部iPAS實作考科需求,補助8所學校於北中南三區共建置34座實作考場,配合各鑑定項目每年辦理鑑定考試場次,提升學生職場所需知能。

充實高級中等學校基礎教學實習設備。為配合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實施,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充實教學及實習設備要點》,補助設有專業群科之高級中等學校充實教學實習設備,112年度共計補助394件。

推動「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

為鼓勵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探索自我,透過職場、學習及國際體驗,累積多元經驗,俾其更清楚自己未來目標,推動「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分為「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搭配「青年儲蓄帳戶」(職場體驗)及「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學習及國際體驗)。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由教育部及勞動部每月分別撥入5千元,至多3年,做為青年未來就業、就學或創業之用;「青年體驗學習計畫」透過國內外志工、壯遊等學習類型,訓練青年企劃能力,探索並確立人生方向。112年申請職場體驗計3,083人,就業計1,072人;申請學習及國際體驗計131人,執行計畫計43人。

推動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

轉型機制

學校得利用現有資源,重新思考校務經營之轉型,如改制、新設其他教育階段學校、拓展回流教育生源等,發展多元之面向。另得依《私立學校法》第50條第1項規定,申請設立與教學、實習、實驗、研究、推廣相關之附屬機構,利用現有資源,調整現行營運模式。

退場機制

因應國內少子女化趨勢,《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於111年5月11日公布,完善退場機制,並維護教職員生權益;成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補助學生轉學安置所需費用,維護學生權益;墊付專案輔導學校教職員工薪資等所需必要費用,學校法人應於清算完成前將墊付款項繳還退場基金。

訂定《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及《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認定輔導及監督辦法》,並成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依退場條例規定,就學校財務、教學、師資結構等問題,經提退場審議會審議認定,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

高等教育

推動「高等教育深耕第二期計畫」,提升大學品質及高教多元研究能量,同時延攬國際優秀教研人才,提升我國高等教育之國際影響力;推動專法並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引導企業研發資源結合大學研發能量;以「在地連結」與「人才培育」為核心,強化大專校院與區域城鄉發展之在地連結合作,實踐其社會責任。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引導大學發展特色、提升教學品質,維護學生平等受教權,並追求國際一流地位及發展卓越研究中心,自107年起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下稱高教深耕計畫),分為第一部分「全面性提升大學品質及促進高教多元發展」(維護學生平等受教權),以及第二部分「協助大學追求國際一流地位及發展研究中心」(強化國際競爭力)。高教深耕計畫第一期(107-111年)計畫至111年屆滿,並自112年起賡續推動高教深耕計畫第二期(112-116年),112年計補助141校,其中補助24校辦理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

加強育才留才攬才

為延攬國際優秀教研人才,提升我國高等教育之國際影響力,自107學年度起辦理「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實施計畫」(簡稱玉山學者計畫),提供符合國際競爭之薪資待遇及其他行政措施,以協助各校延攬國際頂尖人才,並與國內教師組成研究團隊,提升國內教研環境。

彈性薪資111學年度共1萬2,022人受益,並補助彈性薪資執行成效較佳之學校,112年計920位教師獲得補助彈性薪資經費。玉山學者計畫112年計核定通過47案,其中玉山學者16案、玉山青年學者31案。

培育高階研發創新人才

為創新大學辦理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制度,培育能帶動產業科技與經營模式創新之高階科學技術人才,並引導企業研發資源結合大學研發能量,以高階科學技術研發帶動產業創新發展,爰訂定《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簡稱創新條例),於110年5月28日公布施行。教育部依創新條例規定設立審議會,並決議國家重點領域、國立大學申請條件及合作企業條件,截至112年已核定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計11校12個研究學院,以協助學校與產業建立長期合作關係,達到產學共榮、共創新局的效益。

推動大專校院社會責任實踐計畫

以「在地連結」與「人才培育」為核心,引導大專校院以人為本,從在地需求出發,並透過人文關懷與協助解決區域問題之概念,強化大專校院與區域城鄉發展之在地連結合作,實踐其社會責任,鼓勵教師帶領學生以跨系科、跨團隊或跨校聯盟之方式,或結合地方政府及產業資源,共同促進在地產業聚落、社區文化創新發展及永續,以對應國際高等教育發展趨勢。112第三期(112-113年)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合計補助113校251件計畫,持續鼓勵大學落實社會責任,實踐政策目標,具體連結學校中長程發展計畫,深化永續發展目標及發展學校特色。

精進大學考試招生制度與配套方案

秉持國家人才培育整體目標,以及108課綱強調素養、跨領域及多元選修之精神,未來大學招生規劃以「多資料參採、重視學習歷程」之方式選才,除入學考試成績外,將更重視考生在校修課歷程及多元表現;另透過建置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推動大學招生專業化、補助大考中心配合108課綱課程,建立素養題庫與發展卷卡合一試卷架構,積極協助大學選才與高中育才的緊密銜接。

推動「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校外租金補貼)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

為減輕大專校院弱勢青年學生校外租屋負擔,擴增校外學生宿舍並強化校外賃居安全,提升校內宿舍量與質,營造學生宿舍成為年輕世代學生學習空間,自108年9月啟動「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校外租金補貼)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包含「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空床補助」、「校內宿舍建築貸款利息補助」及「校內宿舍規劃設計整體改善補助」等4大策略,目標至112年將累計減輕8.9萬人次弱勢生之校外租屋負擔。

推動大學教師教學創新及教學現場改進研究

為強化大學重視教學核心價值,提升教師教學品質及促進學生學習成效,自107年起推動「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補助教師個人進行教學現場相關研究,強調以研究歷程檢證教學投入及學生學習產出間之連結,教師未來亦可將教學成果進一步與教師多元升等結合,建立教師專業分工機制。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涵括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生技醫護、農科、民生10個學門,以及「大學社會責任」及「技術實作」2專案,計畫採公平公正之同儕審查機制,112年度審查通過件數計1,643件。

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

為強化國際連結,發展多邊教育學術交流,以及培育具宏觀視野的國際人才,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推動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

訂定「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目標為「以人為本、雙向交流、資源共享」:提供優質教育產業、專業人才雙向培育、擴大雙邊人才交流、擴展雙邊教育合作平臺,期帶領我國大專校院開拓與東協及南亞國家間互利共贏的人才培育合作及區域經濟發展。112學年度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共核定130班,5,220人,並核定33校共100個新南向培英專案獎學金名額。

擴大招收境外學生

111學年度大專校院境外學生在臺留學或研習人數計10萬3,658人;提供外國學生臺灣獎學金,112學年度核發450個外國學生臺灣獎學金新生名額;提供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清寒僑生助學金,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辦理「新南向培英專案」及「非洲培英專案」,補助大學校院招收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大學講師來臺攻讀學位,以及推動友善臺灣—境外學生接待家庭計畫。

積極推動對外華語教學

培育華語師資;提升華語中心量能;112年計補助238名華語教師及101名華語助教赴國外任教;推廣專業華語文能力測驗;開拓華語文學習市場;推動華語數位教學;鼓勵外籍人士來臺學華語;成立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擔任我國華語文教育服務窗口,建立我國華語文教育之國際專業品牌;配合國際情勢推動我國大學與美歐大學合作臺灣優華語計畫,共同推展我國華語文教育。

配合「臺美教育倡議」啟動,因應美歐民主國家友臺、挺臺力量迅速萌芽,對華語學習的重視及需求日益提升,邀集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共同擬定「華語教育2025」跨部會4年期(111-114年)中程計畫,並於111年7月8日奉行政院核定,執行迄今業核定21所我國大學與68所美歐大學合作。

國際學術交流合作

為促進我國與各國官方合作關係、國際教育經驗交流及高等教育產學合作研究平臺,並協助校方媒合校際交流,持續與各國合辦高等教育雙邊論壇,目前合作對象包含日本、印尼、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匈牙利、德國、法國、英國、比利時及奧地利、波蘭及立陶宛等國。另推廣臺灣研究,112年度持續與英國、德國、捷克、瑞士、法國、荷蘭、波蘭、奧地利、比利時、愛沙尼亞、挪威、義大利、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韓國、越南、印尼、馬來西亞及印度等21國(地區) 47校,合作辦理44項臺灣研究講座、臺灣研究中心或臺灣研究獎學金計畫。

鼓勵出國留學

112年辦理公費留學考試錄取141人、留學獎學金甄試錄取206人、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共同設置獎學金錄取50人、辦理國外政府或機關贈與我國學生獎學金甄選63人、核定獎助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3,488人、教育部歐盟獎學金1人、辦理留學貸款協助國內青年學子出國留學攻讀碩博士學位721人。

辦理外賓接待增進國際教育交流

112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年度邀訪外賓恢復訪臺教育交流,同時教育部亦與各國駐臺單位加強聯繫,辦理臺美、臺法、臺德、臺英等教育工作會議及教育會談,加強維繫友好關係並持續規劃未來合作項目,總計112年與駐臺單位辦理工作會議10場次,接待訪賓及會晤駐臺官員和教育人士計739人次。

兩岸文教交流

依據《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審查兩岸校際合作書約。自93年累計至112年12月底,臺灣地區已有391所學校與大陸地區2,683所學校簽訂共計1萬8,827件書面約定。

依《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審查大陸地區學生來臺研修案件,108年研修人數為1萬6,696人(自109年迄今因新冠疫情因素,暫緩境外研修入境,故研修人數為零);另自111年11月7日起配合大陸委員會宣布調整陸港澳人士管制措施,陸生得申請來臺研修,111年度入境人數為22人,112年度入境人數為2,420人。

學生事務與輔導

積極推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營造尊重與包容、健康與和諧的學習環境,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及學生輔導

性別平等教育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4次,以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112年8月1日實施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針對各级學校不利處境學生發放多元生理用品,並尊重學生使用生理用品種類、材質之不同,規劃適性友善的發放方式。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法》,將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警察各級學校及少年矯正學校納入適用範圍,並將實習指導人員及學生事務創新人員納入教職員定義,強化主管機關對學校提供詢輔導與適法監督等,對於營造友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及可信賴、有效的事件調查處理機制,提供更明確的指引規範。

學生輔導

為協助各級學校依法增置專業輔導人員,建立三級學生輔導體系,112年度核定補助大專校院聘任348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聘任4,358名專輔教師及675名專業輔導人員。另教育部亦補助126所大專校院辦理「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

維護校園安全

校園安全防護

從事前預防、緊急處理、外部支援三階段完善校園安全防護工作。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依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強化分級分眾反毒宣導,建置兒少藥物濫用輔導資源網絡。

防制校園霸凌

109年7月21日修正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積極預防及處理校園霸凌事件。

推動生命教育及人權法治教育

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規劃生命教育校園文化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並辦理生命教育特色學校、績優人員及及微電影競賽頒獎典禮。

依據「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及「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並配合兩公約,推動學校人權法治教育。

推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

依據「全民國防教育精進方案」,以精進師資專業、充實課程內容、強化外部合作、提升國防意識四項目標,推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

特殊教育

依據《特殊教育法》之適性教育、發展潛能宗旨,以特殊教育中程計畫「多元融合,適性揚才」為藍圖,導入各項國際人權公約精神,以落實融合教育、營造無障礙校園環境、落實跨部會轉銜系統,為身心障礙學生提供完備之支持服務系統,相關重點工作如下。

完善法制與整體計畫

為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及特殊教育思潮轉變,於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特殊教育法》全法57條,從法制面建構以完善特教體系。依據新修特殊教育法授權需修訂子法35部,於112年12月21日前已修正公布28部。。

為維護特教學生權益,以學生為本,導入人權公約精神,建構前瞻性特教環境,訂定「第二期特殊教育中程計畫」(112-116學年度)。

重視多元融合參與、國際交流,持續各項支持服務

辦理大專校院跨障別學生參與之適應藝術體驗夏令營及單一障別之腦性麻痺學生成長夏令營,活動中加入一般學生進行活動協助人員,以達普、特教學生之認識與融合之效。112年研編完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宣導手冊,以理論與實務案例為基礎,依教育階段需求重點分冊編輯,期能透過宣導手冊,提升教育人員CRPD知能,促進身心障礙學生之平等參與、享有包容性優質教育。

基於配合《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之修正,推動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認定制度,透過大專特殊教育專業課程架構及其授證,除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之實務經驗外,亦為身心障礙學生之輔導人員建構特殊教育學裡、行政組織與專團運作、鑑定評量與輔導、生活輔導與學業支持及職涯與生涯發展等特殊教育專業職能,協助學校整合教學、輔導與行政資源,落實學校之特殊教育方案,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所需支持服務。

自111年起辦理大專校院特殊教育服務與輔導人員服務獎勵措施表揚典禮,以提升相關人員久任貢獻之榮譽感。另為促進融合教育之推展,於「友善校園獎」及「生命教育績優人員及特色學校」等獎項納入融合教育內涵與精神規定,引導教師及行政人員共同營造自發互助、共好共融的友善校園。

持續提供各項特教支持服務,包括特教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學生獎補助金、教育輔具、點字、大字體及有聲教科書、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等。

修訂課綱、訂定學前特教計畫,奠定高中以下特教基礎

110年修正發布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108年發布高中職集中式特教服務群科課綱、身心障礙、資優相關之特殊需求領綱。另依《國家語言發展法》111學年度已將臺灣手語列為國民基本教育部定課程,陸續規劃編輯手語教材及培育教學師資等相關事宜。

配合早期療育推動「教育部108-112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推動計畫—第四期五年計畫」,強化學前特教工作。

強化大專校院入學及轉銜系統

身心障礙學生可由一般多元管道及身心障礙甄試、單招升學大專校院,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便利且友善之應試環境,自108學年度起自113學年度,共計投入約7,900萬元,陸續增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東華大學、中原大學、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臺南大學等考區,共計有10個考區。

推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工作」及「高中資優學生入大學後適性與轉銜輔導計畫」,促進身心障礙大學生之適性轉銜輔導。

原住民族教育

為促進國人對於原住民族教育之理解與尊重,保障原住民族教育機會公平性,政府以積極態度推動原住民族教育,期培育更多原住民族人才,相關工作重點如下。

保障原住民族教育

《原住民族教育法》自87年6月公布後,為回應各界對原住民族教育之期待,於108年6月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並於同年12月修正發布《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另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於110年1月20日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110年2月25日修正《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

部會合作共推原住民族教育

整合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並發布「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110-114年)」,規劃未來5年原住民族教育發展重要方向。

當前重要原住民族教育政策

各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目前各地方政府均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設立任務編組性質之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材與教學方法之研發及推廣,以及其他原住民族教育事務。

發展原住民族教育及課程教材

為建構原住民族之中央與地方課程研發與教學輔導網絡,106年起迄今已成立5所「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並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保障原住民族語老師工作權益,穩定族語學習環境。

完備原住民族師資培育

補助原住民重點培育大學辦理原住民師資培育專班,並透過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計畫,持續強化原住民重點學校在職師資專業知能。111年1月7日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規範原住民族語師資之定義、資格、培育、增能課程及聘用。

推動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105年12月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要點》,補助校數至112年已達144校,並核定4區6校區域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建立資源分享平臺,強化支持原住民學生之功能;以及於112年10月修正發布上開補助要點,自113年起,原住民學生每達200人,再增加補助1名專任人員,以提供更完善的服務。

新住民教育

國內新住民人數已逾57萬人,新住民子女就學人數逐漸上升。為打造和諧共榮的多元社會,教育部持續規劃推動相關措施,充實新住民及其子女所需之各項教育資源,相關重點如下。

推動新住民及其子女相關計畫

持續推動「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培養學生發揮語言與多元文化優勢、協助新住民融入適應,藉由建立專責服務支持系統、精進師資、課程及教學,全面提升新住民子女學習成效。

提供新住民多元學習管道與資源

108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大學法》,增列新住民配偶為特種身分學生,提供更友善多元的入學管道與環境;109年12月7日訂定發布《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提供依《國籍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申請歸化之新住民,得以「申請入學」方式繼續銜接我國高等教育。

透過補助開設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新住民專班,協助新住民適應並融入臺灣生活環境,112年計開設398班。

補助新住民學習中心依新住民需求規劃終身學習課程,並鼓勵社區居民共同參與,112年計補助39所。

補助終身學習機構、教育基金會、民間團體等,透過各式管道推動多元文化教育。

開設新住民語文課程

自108學年度起新住民語文列入國小語文領域,學生可從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中擇一修習,國中及高中則分別納入彈性學習課程與第二外國語文選修;112學年度國中小學共開設7,328班。

111年補助91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20班辦理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另補助大專校院開設東南亞語言課程144班。

培訓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計3,775人,另編撰東南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及馬來西亞)7國新住民語文學習教材及研發新住民語文數位學習教材。

資訊教育

資訊教育之推動是以均衡城鄉資訊環境基礎建設、樹立資訊教學典範、充實教學數位內容、推動以數位科技輔助教學,發展個人化、適性化與自主學習等多元創新教學應用為目標,其中重要工作包括:優化數位環境,縮短國中小城鄉數位落差,提供均衡的教育資源;建構優質數位學習內容,發展資訊融入教學模式及學習社群,加強師生資訊應用能力與數位學習素養;推動大專校院數位學習、推展大規模線上課程及數位人才培育等。

在優化數位環境方面

配合行政院106年7月6日核定前瞻基礎建設—「建置校園智慧網路計畫」、「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境計畫」及「高中職學術連網全面優化頻寬提升計畫」,從106年9月執行至109年底,陸續推動數位校園、智慧學習、提升對外網路頻寬,增進資訊融入各領域的數位教學與學習應用等,並協助更新補助及改善一般或科技領域專科教室之資訊應用環境設備;另推動「普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新興科技認知計畫」,成立區域中心學校及促進學校,以協助推廣新興科技之認知與教學。

110年起延續前瞻基礎建設,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智慧網路環境暨學術網路提升計畫」、「強化中小學智慧學習暨教學計畫」、「校園5G示範教室與學習載具計畫」及「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計畫」等,補助中小學購置學生學習載具、高級中等學校完備校園數位建設及開發數位教學教材,支援師生進行個人化及線上教學所需數位環境。

自111年起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政策,針對全國中小學改善校園網路、補助行動載具,提升中小學連外頻寬最高至1Gbps、地方政府網路中心頻寬最高至40Gbps、每班支援無線上網等;補助學習載具,已配發偏遠地區學生師生1人1機,非偏遠地區學校每6班配1班,並搭配載具管理系統派送學習內容與應用軟體。學習載具調度可支援經濟弱勢學生居家學習,偏遠地區學校實施遠距共學。另補助地方政府成立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提供3至15名專任人力,落實學習載具購置與管理、校園資訊人力及網路支援等。

在挹注數位服務方面

「教育雲數位學習入口網」為收錄中小學師生數位資源、工具與服務,透過關鍵字搜尋,可讓使用者快速找到所需的資源。使用者可透過教育雲端帳號或是一般帳號登入使用,即可享有個人化服務,可依需求和喜好訂閱、收藏及分享相關資源,可便利資源使用。並推出「教育部因材網」、「教育大市集」、「教育百科」、「教育媒體影音」、及「磨課師平臺」等雲端應用服務,提供中小學師生教學與學習使用。

提供「教育部因材網」數位學習平臺,能支援師生進行線上教學與學習,運用AI技術進行診斷學生弱點、提供個人化學習路徑及智慧家教系統,建置中小學國語文、數學、自然及英語文學習課程內容,並提供「學科素養」、「特色課程」、「互動學習」及「遊戲式」等輔助教材,教師可依課程進度指派相關的學習影片輔助學生學習,至112年計4,369所學校328萬個教師及學生帳號申請使用。

在發展數位學習與教學應用方面,現行中小學課程綱要已規範教學實施宜有效利用多元教學媒體,以提升教學效果,師生可透過電腦網路、視訊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教學。

持續辦理「5G智慧學習學校」,應用5G網路、學習載具及數位內容,連結數位學習平臺,嘗試應用於不同學科領域和跨域課程數位教學活動,112年共計280校參與、2.5萬名學生進行個人化學習。辦理「5G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引導學校建置5G環境,結合多元互動教材及建立延展實境數位共學中心,進行3D虛擬實境遠距教學活動、線上互動情境沉浸學習,112年合計152所學校執行VR與教育元宇宙融入教學的實施,14個縣市設置XR數位共學中心及85所收播學校。鼓勵主題跨域課程及專題導向學習(PBL)發展科技應用能力,112年計21所國中小、2,410名師生參與。

辦理教師數位教學能力增能培訓,培育教師實施數位教學能力,基礎課程培訓108-112年累計約17.38萬名(達88.6%),預計113年完成100%教師培訓。

試辦「BYOD & THSD計畫」:鼓勵學生自行帶載具到校及攜帶載具回家學習,延伸學習載具應用於學習的時間,111-112年計200校、725班、1萬7,198名學生參與。

持續推動大學數位學習教育,目前大專校院計超過5成學校開設遠距教學課程(得採計學分,以畢業總學分1/2為限);數位學習專班(學位認可)累計通過審查開辦的專班有12校、24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網路開放課程(OCW)部分,計有21所大學及2所高級中等學校參與,開放課程累計發布1,507門。大型線上磨課師(MOOCs)課程,至112年全國70所大學發展838門課程。

推動「數位學伴計畫」,培訓大專校院學生運用資訊工具與資源導入教學,透過線上一對一即時陪伴,協助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112年計23所夥伴大學、2,600名大學生參與,線上陪伴與學習總時數超過8萬5,975小時,服務範圍包括17個地方政府、125所國民中小學、1,509名學童。

持續推動偏鄉數位應用精進計畫,邀集民間與部會資源共同投入,擴展協助偏鄉多元族群數位應用及行動化服務,發展地方特色與行銷。112年數位機會中心增進民眾基本數位應用能力3萬2,038人,推廣與運用數位預防保健2萬2,840人,提升民眾自我數位學習與數位能力6,087人、推動在地特色產品數位行銷142件、打造數位共享環境行動分班692班。

建置臺灣教育大數據資料庫,整合學習載具使用、數位學習平臺及學生學習成績等資料,利用人工智慧及大數據分析,提供教育政策制訂之參考,進而降低城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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