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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泰武國小學子(圖/台灣光華雜誌提供)
臺灣目前已設戶籍人口組成以漢人為最大族群,占總人口96.4%,2.5%為原住民族群,另已設戶籍之移民人口占總人口比率1.1%,族群間普遍通婚,彼此差異隨時間逐漸趨同。
我國境內的少數種族、族群,包括經政府認定的原住民族與蒙藏族,而在語言上的少數種族、族群,則包括原住民族、客家族群、蒙藏族、新住民、移工等。我國原住民族共有阿美族、排灣族、泰雅族、布農族、魯凱族、卑南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等 16 族,已逾 58 萬人,其中逾 29 萬人遷徙居住於都市地區,占原住民族總人口數近5成左右。而根據110年最新一次調查研究結果顯示,全國客家人口約有 466 萬 9千人;針對蒙藏族,目前文化部輔導在臺蒙族計有 210 戶、450 人,藏族計有 347 戶、652 人(含合法居留及設籍定居者)。
自 1990 年代,隨著婚姻移民及開放引進移工,臺灣社會非本國籍人口增加,人口組成日趨多元,近30年間,新住民來自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為最多,其次為越南、印尼及菲律賓,共計59萬2,561人(1987-2023年);而為因應國內經濟發展需要,於1989 年首度開放引進移工,迄今在臺移工已有 71 萬餘人, 以填補我國產業及社會發展所需基層勞動力。
政府為保障各種族、族群的生存與發展,陸續推動保障種族平等相關政策,民國86 年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多元文化為基本國策,透過對多元文化之肯定,體現對各種族、族群文化差異的尊重,讓不同種族、族群在互為主體性的環境,共同建構為社會主流,展現我國對消弭種族歧視、促進種族平等,以及發展多元種族共榮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