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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3/03/29
資料來源:文化部、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

臺灣語言現況

臺灣語言種類豐富,堪稱語言博物館,目前臺灣人民所使用的聽覺語言,主要分屬南島語系和漢藏語系中的漢語兩大類;另國內聽語障人士所使用的視覺語言,已自主發展出一套溝通系統,以臺灣手語稱呼。

臺灣原住民族語言屬於南島語系,目前官方核定的原住民族共有16族42語別,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9年出版的《世界瀕危語言地圖冊(Atlas of the World's Languages in Danger)》及國內針對原住民族語使用狀況評析,撒奇萊雅語、噶瑪蘭語、邵語、拉阿魯哇語、卡那卡那富語、賽夏語、茂林魯凱語、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及南王卑南語、西群卑南語、建和卑南語、知本卑南語等13語別已被列為「嚴重瀕危」等級,其餘族語別則被認為至少是「脆弱」等級。

原住民族文字的演進,歷經羅馬字、漢字、片假名、注音符號及國際音標5種不同形式,最後在94年12月15日由原民會及教育部共同發布施行「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讓原住民族文字有統一的標準。而於106年6月14公布施行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中,正式透過法律,明定原住民族文字係指用於記錄原住民族語言的書寫符號。

原住民族文字不僅使用於各類族語教材、族語文學作品、族語資料庫、族語認證及原住民族教會的族語聖經及詩歌中,另依《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規定,政府機關公文得使用雙語書寫,且原住民族地區之山川、古蹟、部落、街道、機關內部設施及各公共設施等,均應設置使用原住民族文字的雙語標示。

臺灣的漢語系統主要為臺灣華語、臺灣台語、臺灣客語、馬祖語(閩東語)等,且各類語種亦依其族群及區域不同而衍生出不同的語言腔調,且除華語外,其他語言均面臨不同程度的傳承危機。

臺灣是一個多元文化社會,各類本土語言,不論是南島語或漢語,均日漸受到重視,政府和民間長期展開一系列的弱勢語言維護、母語教學等語言復興運動,108年1月公布施行之《國家語言發展法》已將臺灣及離島各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皆納為國家語言,並積極推動「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保障措施,另該法施行細則已規定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透過法制體系,未來政府各單位將持續支持、與民間共同推動各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與永續發展。
 

書寫系統

語言的多樣性

臺灣擁有多元族群與文化,《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制定,保障國民使用國家語言的權利,落實語言與文化平權,有助促進國家多元文化發展,豐富國家文化內涵。國民透過語言學習才能瞭解多元文化社會中各文化的知識、事務和思維,進而增進族群和諧與共存共榮。    

各語言書寫系統的使用與推廣

語言的學習可透過各語言書寫系統的認識、習得與使用,作為文化交流的橋梁,現行的正體字在演變過程中,造成字形分歧。教育部為解決文字語言教學、生活訊息傳播、資訊編碼規範等因字形分歧所造成的困擾,71年起陸續公告常用字、次常用字、罕用字三個標準字體表,另自82年起,教育部開始編輯《異體字字典》,以三字表中的標準字體(或稱正字)為綱領,整理古今字書文獻相應之異體字形,其編輯目的在於確立傳統漢字的正字地位,同時提供正字字形在歷史上演變或形成的脈絡線索,綜整成一部收錄10萬餘字的大型中文字形彙典。《異體字字典》自公布以來,對於語文教學及漢字研究提供豐富資源,也成為電腦中文內碼擴編基礎,影響層面涵括漢字研究、教育文化、中文資訊等領域,可謂近40年來最為重要的文字整理成果之一。

教育部自90學年度起,將本土語言列為正式課程,並透過各種正式及非正式課程,積極強化母語學習成效。為推廣本土語文教學及改善坊間本土語言教材各版本拼音及用字紊亂等情形,經邀請學者專家研議多年後,研訂公布本土語言拼音方案及推薦用字,供各界參考。教育部除編訂前述成果,亦持續擴充編輯辭典內容及發展拼音學習相關資源、辦理本土語言文學獎等,推廣本土語言書寫系統。

  • 教育部編輯《異體字字典》,收錄10萬餘字的大型中文字形彙典。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是一部收錄10萬餘字的大型中文字形彙典。(圖/擷自教育部網頁)

為保存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教育部於94年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書寫系統,確立書寫文字,由「口說」朝向「口說兼重文字」的語言邁進,奠定語言永續傳承的基礎。另為落實族語文字化工作,辦理文學獎鼓勵大眾書寫族語,提高族語文字使用能力。

基於《國家語言發展法》實施,政府應訂定標準化的國家語言書寫系統,但不是限制國人的書寫方式,而是朝有效整合既有之書寫系統,並以多元並存方式,研議參考標準,以妥善記錄及保存國家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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