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未來通訊傳播網路匯流科技發展趨勢,數位發展部將持續推動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及規劃未來各項通訊技術所需之整體資源,以提供國民優質之通訊服務,增強我國相關產業之國際競爭能力。
電信服務。
資訊通信技術的進步發達,使人們生活更便利、更智慧化。
電信服務
電信資源整體規劃
數位發展部因應數位匯流及科技發展趨勢,規劃、整備、釋出無線電頻率及電信號碼資源,確保數位通傳資源之充分供給及和諧運用;持續觀測國際無線電頻率標準制定及應用演進,回應國內數位通傳產業需求;規劃短、中、長期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營造產業多元創新環境,帶動新興數位經濟活動發展,落實智慧國家願景。
普及兆位元(Gbps)寬頻聯網布建
行政院於民國106年10月6日核定「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2017-2025年)」,已於109年完成高速固定寬頻服務非偏鄉家戶1Gbps涵蓋率90%之階段目標;並以110年5月6日核定之「智慧國家方案(2021-2025年)」接續推動,2025年目標為2Gbps非偏鄉家戶涵蓋率90%。至113年,2Gbps非偏鄉家戶涵蓋率為83.3 %,符合113年規劃80%之目標。
開放行動寬頻業務
108年底正式辦理5G行動寬頻業務第一波釋照作業,於109年2月21日辦理位置競價後,圓滿完成釋照作業。本次釋照總標金達新臺幣1,421.91億元,將持續運用於「加強5G基礎公共建設」、「縮短偏鄉數位落差」及「推廣數位公益服務」三大用途,期能持續加速5G基礎建設,俾使國民得享用5G之便利。
開放商用衛星頻率
111年11月8日正式開放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至113年共有4家業者提出共5件申請案並通過審查,涵括低、中、高軌衛星,各有不同的應用情景,期使我國產業發展擁有更多可運用的衛星通訊選項,透過多元異質的通傳網路,帶來多樣化的創新服務與應用,開啟我國衛星通信服務發展新頁。
推動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升級(由IPv4升級至IPv6)
為因應網際網路通訊協定第四版(英文簡稱IPv4)位址不足問題,行政院於100年12月30日核定「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升級推動方案」,並於101年1月30日在前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之下成立「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升級推動辦公室」。前主管機關交通部依據前揭方案之規劃,與相關部會協助各政府機關(構)已於104年完成所有外部服務系統升級IPv6,自105年開始積極進行各政府機關(構)內部使用網路升級IPv6。後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調促請ISP業者升級IPv6,目前國內三大電信業者皆已提供IPv6服務,依亞太網路資訊中心(APNIC)網站顯示,我國至113年,IPv6比率已達60.38%,高於全球平均39.55%,全球排名第13。
普及服務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藉由電信普及服務制度,維持87個偏遠地區寬頻網路的營運,持續為偏遠地區約93萬名用戶提供基本電信服務。113年度為宜蘭縣南澳鄉武塔村、新竹縣峨眉鄉湖光村、苗栗縣南庄鄉東河村及臺東縣卑南鄉泰安村等15處地點提供數據服務外,亦持續提升偏鄉固網高速寬頻涵蓋率,至113年,100Mbps以上寬頻上網平均涵蓋率已達88%以上。
電信市場現況
我國電信市場現況至113年,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事業共13家。
《電信管理法》於109年7月1日起施行,不區分第一、二類電信事業,電信事業改為登記制,放寬電信網路之設置與使用,並導入彈性頻率運用機制,有利營造自由創新的產業環境。截至113年,依法完成登記之電信事業經營者有157家,經營項目可分為語音服務、數據服務及其他電信服務三大類。
行動通訊業務
從103年5月底行動寬頻業者開臺提供服務以來,截至113年,用戶數已超越2,969萬戶,其中5G行動寬頻總用戶數已超越1,016萬戶,約占整體行動寬頻用戶數34.2%。
固定通訊服務
至113年,市內電話用戶數為971萬9,874戶,普及率為每百人用戶數41.5%,其中三家固網業者(遠傳電信、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市內電話用戶數為83萬2,791戶,市場占有率為8.57%,中華電信市內電話用戶數為888萬7,083戶,市場占有率為91.43%。
為持續提供市場競爭動能,導引業者依據營運情形適時檢討其成本變動,於111年12月16日通過固定通信網路市場主導者之接續費率,行動網路撥打市內電話時,市話端網路所收取之接續費率,一般時段由每分鐘0.4383元調降為0.4349元(降幅0.78%)、減價時段每分鐘0.2148元調降為0.2059元(降幅4.14%),實施日期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寬頻網路
113年我國寬頻帳號數3,740萬戶,固網寬頻(ADSL、FTTx、Cable Modem及Leased Line)為707萬戶,無線寬頻(行動寬頻及PWLAN)為3,034萬戶,其中行動寬頻(4G及5G開通上網服務)為2,969萬戶,而行動寬頻中實際有使用上網服務為2,803萬戶。
固定通信網路語音零售服務市場、固定通信網路寬頻零售服務市場及固定通信網路批發服務市場之市場顯著地位者中華電信公司,已參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3年3月15日公告之資費管制內容(適用期間113年4月1日至117年3月31日)自律調整資費,該公司113年4月1日起調降固網寬頻光世代100M/40M以下速率電路月租費,降幅為0.86-1.09%;調降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由原每月37元/Mbps降至每月32元/Mbps,降幅為13.51%;並調降市內網路、長途網路中間電路批發價格,降幅為2.59%。
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第1項規定,於102年8月1日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工作項目包括:兒童及少年使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申訴機制建立及執行、過濾軟體建立及推廣、兒童及少年上網安全教育宣導、內容分級制度推動及檢討、推動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建立自律機制和其他防護機制建立及推動等事項。其中在受理民眾申訴不妥網路內容案件方面,「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113 年累計受理 6,199件,境內2,694件(占43.46%),境外3,505件(占 56.54%); 涉及兒少相關法規之申訴案件共 1,806 件(占 29.13%),未涉及兒少相關法規之申訴案件共4,393件(占 70.87%)。iWIN接獲民眾申訴後,依照個案性質函轉國內外相關單位或團體處理,請網路平臺業者協助自律等,平均可在3-4日內回覆申訴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