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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狀況及居家品質

日期:113/03/29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

  • 300億

    112年續辦租金補貼2.0,放寬申請資格,並採隨到隨辦,擴大照顧及簡政便民。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截至111年住宅存量920萬戶,其中屬111年建造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之住宅計11.1萬戶。

家庭擁有自宅之比率,依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111年底自有住宅(註)之比率已達84.6%;就住宅用途而言,絕大部分為專用住宅,住家併用情形僅占2.8%;居住空間方面,平均每戶居住面積為45.1坪,每人居住面積15.9坪。 

另111年家庭擁有自來水設備普及率約為97.3%;家庭設備方面,60-70年,以電視、電冰箱、洗衣機、電話等基本需求為主,70年代後期冷暖氣機及錄放影機普及率漸增,80年代行動電話、汽車、家用電腦及有線電視頻道設備則日漸普遍;111年底液晶電漿電視機普及率96.9%、裝設有線電視頻道及多媒體隨選視訊83.6%、電話81.0%、行動電話97.1%、洗衣機99.1%、冷暖氣機96.7%、家用汽車61.3%,使用電腦或其他設備之連網比率亦達94.5%,顯示我國家庭設備益趨現代化。我國近十年家庭主要設備普及率詳見附錄圖1
 

註:「自有住宅」係指房屋所有權屬戶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若包括直系親屬所擁有,則比率為89.9%。

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及租金補貼,維護國人居住權益

透過直接興辦及包租代管等方式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於113年達成20萬戶目標,中央已成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與地方政府合力興辦,並將社會住宅與老人日照、托嬰、托兒及青創等社會福利及公共服務設施整合發展,併同營造友善社區生活環境;截至112年,包租代管有效契約數達6萬8,540戶;同時,持續推動「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提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協助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之家庭減輕居住負擔;政府以多元、完善的居住協助措施,保障國人居住權益及住宅品質。111年3月31日行政院宣布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對單身青年、新婚、育兒及弱勢家庭給予加碼補貼,112-113年度推動隨到隨辦、申請年齡下修至18歲、舊戶帶入申請、補貼最早溯自申請日等簡政便民精進措施,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113年12月31日止,截至112年,已受理55萬餘戶。此外,112年辦理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自用住宅貸款戶提供定額協助,112年12月29日受理截止已有48萬合格申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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