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2月16日於行政院院會報告「減輕民眾負擔,多元支持方案」,表示疫情持續三年,很多民眾的生活日漸負擔沉重。內政部持續推動社會住宅、租金補貼,並規劃推出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支持等政策,從不同族群實際上的居住需求來作為政策思考與規劃方向,透過橫向連結跨部會資源、協助地方政府,以政府力量使租屋族、房貸族都能受到國家的照顧。
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於109年底達成4萬708戶,去(111)年底更順利完成中央「社宅環島」里程碑,全國社宅興建已累計達成7萬1,377戶,今年馬祖與金門也將開辦,預計可再增加2萬戶社宅。另持續盤點國、公有房地,預估在113年底中央與地方興建社宅總量可累計達成12.3萬戶目標。
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自106年底開辦,累計至112年1月底,媒合數已突破5.8萬戶,現行已達每季新增6,000戶之成果,未來將持續擴大包租代管4.0執行與媒合量能,以每季增加1萬戶為目標。
300億元租金補貼政策去(111)年首度由中央直接受理與撥款,核定戶數由108年的6萬戶大幅成長,達27.7萬戶,其中弱勢家庭約占四成、初入社會青年與婚育家庭各占約三成,實質給予租屋民眾支持並有效減輕生活負擔。今年針對此項政策也提出幾項精進作為,包含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延續補貼免重新申請、新申請戶之租約免附房東身分證字號;並放寬房屋的適用範圍,會以房屋稅和地政資料進行勾稽,無資料者可以切結方式處理;另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今(112)年已下修為18歲,租金補貼2.0也放寬補助適用對象,擴大到18歲以上的租屋族皆可適用。
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第2款「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將針對一定所得以內,僅有一屋且有自用住宅貸款的中低薪房貸族進行定額補貼,重申適用對象是已經有貸款的人,並非是未來要購屋的人。再次強調「居住正義」的落實,必須包含多元措施幫忙有需要的民眾,針對其需求與問題,有次序、有重點的逐一提出解方,規劃長遠且永續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