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考量近年我國經濟成長率相對優於全球及主要經濟體,且自114年以來,消費者物價指數預估累計成長已逾3%,同時民間企業平均薪資與勞工最低工資亦持續成長,提出「116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提升方案」,包括「專業加給(含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各定額調增2,000元」及「待遇通案調增4%」二項調薪方案,其中,為具體展現政府及時照顧基層同仁及鼓勵擔任主管的決心,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定額調增,將提前於今(115)年7月1日生效,並以追加預算方式辦理。
本案經人事總處綜合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民間企業薪資水準及政府財政狀況等因素,以及由教育部及人事總處共同舉辦公教團體座談會所蒐集公教團體代表相關意見,經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慎討論後,鑑於前述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及民間企業平均薪資與勞工最低工資持續成長等情形,向行政院提出建議,經行政院基於經濟成長果實共享及整體提升公部門薪資競爭力,並衡酌合理財政負擔適度提高待遇調增幅度、提升基層人員待遇及鼓勵擔任主管,決定於「專業加給(含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各定額調增2,000元」,調增後實施「待遇通案調增4%」。其中,基於及時提升基層人員待遇及鼓勵擔任主管,專業加給(含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定額調增部分,行政院將以追加預算方式提前至115年7月1日生效,並配合追加預算程序發布。至待遇通案調增部分,納入116年度預算編列程序辦理。
經「專業加給(含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各定額調增2,000元」及「待遇通案調增4%」累加調增待遇後,以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一般行政各職等人員實際待遇調幅為例,委任第1職等初任人員至簡任第14職等非主管人員約在9.98%至5.88%之間,其中公務人員初考、普考、高考三級初任人員調幅分別為9.98%、8.84%、7.8%。另委任第5職等至簡任第14職等主管人員調幅分別為11.56%至6.39%之間,其中基層主管(委任第5職等組長)、中階主管(薦任第9職等科長)、高階主管(簡任第12職等司處長)調幅分別為11.56%、9.04%、7.22%,越基層人員調幅越高,且初任人員起薪亦將有所提升,亦可強化主管接班誘因及整體強化公部門薪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