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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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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114-116年)

日期:115-03-05
資料來源:交通環境資源處

一、全國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住宅約有500萬戶,超過總體住宅存量的半數,國內面臨人屋雙老議題,依據「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執行期程,編列114-116年特別預算50億元,將優先針對30年以上4~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試行辦理提供室內外空間修繕經費補助,同時針對高齡者及弱勢者納入優先申請及酌予提高補助額度等措施,使房屋經由適當修繕強化機能,讓長者可以在宅安心養老,避免再面臨換屋的困擾,也符合永續循環淨零。


二、規劃補助內容:

(一)公共區域部分修繕:包括建築物立面修繕、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拆除工程、外掛式空調及外部管線之安全改善、樓梯間修繕、公共管線修繕更新工程、屋頂防水及隔熱工程、增設昇降設備、增設或改善無障礙設施等。

(二)專有及室內空間部分修繕:包括無障礙設施(扶手更新或加裝、高低差改善、門扇改善、地面防滑、防墜設施)、管線修繕(給排水管線、電器管線、燃氣管線)等。受補助範圍之戶籍內如有高齡及弱勢者,可酌予提高補助額度。


三、此外,為完善老宅延壽之法令機制,已同步研議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全面針對老舊建築物之改善方案研提整體修正方向,新增整建維護及修繕等處理及補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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