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3)日行政院院會由本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說明「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任務轉型報告」。應變救災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後續重建工作將由「中央協調會報」接棒,以「眾志成城,Build Back Better」的精神,確保馬太鞍溪流域的復原重建工作如期完成,並強化整體防災韌性。說明如下:
一、在應變救災階段,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每日監測壩體及蓄水量,並完成2套水位計投放及深山探勘。經濟部水利署也超前完成萬里溪及馬太鞍溪的緊急疏濬,合計達71.7萬方,並加速光復堤防2,860公尺的全面加固。此外,中央與花蓮縣政府合作完成疏散撤離實兵演練,確保民眾安全,同時搶通涵管便道、完成47.8公里側溝清淤及17,652公噸雨水下水道清淤,環保局也協助清運26.6萬公噸環境淤泥等,充分展現中央與地方協力救災所做之努力。
二、針對後續重建工作,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原重建將轉型由「中央協調會報」統籌,下設9大功能分組,以分工合作、資源整合方式推動。
(一)堰塞湖處置組:由農業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擔任主辦機關,負責馬太鞍溪堰塞湖之調查、監測、土砂防治及必要減災工程措施等工作。
(二)農業復建組:由農業部擔任主辦機關,負責農業生產環境重建、果園廢園新植、農田復原重建及專案休耕等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三)交通橋梁組:由交通部擔任主辦機關,負責馬太鞍溪橋重建、公路與交通工程及設施等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四)堤防復建及河川疏濬組:由經濟部及農業部擔任主辦機關,負責堤防重建與疏洪設施、河川、排水上中下游系統性治理、清淤與土方清運處理、中央管河川及排水設施等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五)環境及公共設施復原組:由環境部及內政部擔任主辦機關,負責雨污水下水道系統、家戶污水、道路與排水設施之清淤、修繕及新建,災後砂土混雜廢棄物分類去化等復原重建工作。
(六)協助收容安置組:由內政部、衛生福利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地方政府執行短期安置、收容受災民眾、災害救助、心理輔導及社會支持等復原重建工作。
(七)家園復建組:由內政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擔任主辦機關,負責中繼屋、租金補貼及修繕重建貸款利息補貼措施等中長期住宅重建工作。
(八)校園重建組:由教育部及運動部擔任主辦機關,負責辦理與協助受災校園及運動場(館)之復原重建工作。
(九)產業及觀光振興組:由經濟部及交通部擔任主辦機關,協助地方政府辦理產業及觀光振興復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