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之著作權均屬行政院或原著作權人所有,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1993年02月27日行政院新舊任院長連戰及郝柏村交接典禮 (相關著作權歸屬外交部所有,應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1992年09月15日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接見90年代雜誌編輯 (相關著作權歸屬外交部所有,應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1992年05月28日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接受美國公共電視火線節目專訪 (相關著作權歸屬外交部所有,應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