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2)日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法案立法通過後,比照我國金融業本業適用的稅率,將向國外購買再保險以外的專屬金融本業勞務的營業稅稅率,由5%降為2%。
財政部表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界定保稅區、保稅區營業人及課稅區營業人的範圍,並劃一各保稅區營業人租稅待遇(如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其營業稅稅率為零)規定。
財政部指出,此次修法比照我國金融業本業適用的稅率,將向國外購買再保險以外的專屬金融本業勞務的營業稅稅率,由5%降為2%;並明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的定價,應內含營業稅。
此外,明定稽徵機關對於營業人申報營業稅案件的核定期限及核定方式,以利認定申報案件的核課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