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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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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即日徵用廣電頻道播放防疫訊息

日期:98-05-04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提供民眾最新的疫情訊息,自即日起徵用國內無線、有線電視新聞頻道及全區性大功率廣播電台時段,每天晚上7點及9點時段播放1分鐘防疫訊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注意收看、收聽。

今天開始播放防疫訊息的媒體包括:八大、三立、大愛、中天、年代、東森、非凡、TVBS等有線電視台;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公視等無線電視台;以及台灣廣播公司、ICRT、中廣、漢聲、教育電台、警廣、台北電台、復興、高雄電台、漁業電台、正聲等廣播電台。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出,每日定時播放的防疫訊息以訪談型式為主,預定陸續安排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長郭旭崧、衛生署長葉金川、及防疫學者專家接受訪談。上述作法初步先實行兩個月,期間將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徵用時段及時數;各電視台及廣播電台將於今(4)日晚上7點及9點時段第一次播出。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徵用頻道的作法係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條、廣播電視法第7條、傳染病防治法第52條規定,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3日召開第三次會議決議辦理。

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條規定:「遇有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主管機關得指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播送特定之節目或訊息。」廣播電視法第7條規定:「遇有天然災害,緊急事故時,政府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公眾福利,得由主管機關通知電臺停止播送,指定轉播特定節目或為其他必要之措施。」另傳染病防治法第52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各級政府機關得依指揮官之指示,優先使用傳播媒體與通訊設備,報導流行疫情及緊急應變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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