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表示,公平會3位委員職務任期將於112年1月31日屆滿,依該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行政院院長應於委員任滿3個月前(111年10月31日前)辦理提名作業。行政院已將提名人選辛志中、顏雅倫及李師榮等3人名單函送立法院審查。
行政院指出,本次公平會委員之提名,經行政院考量經驗傳承、引進新血及任期交錯等因素,就相關領域遴選優秀人才,辛志中、顏雅倫及李師榮等3人皆為新任,任期均自112年2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上開被提名人專長含括法律(含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法、商事法、公平交易法、競爭法、企業組織暨金融法、商業合約、智慧財產權法及金融法規)等相關領域,學經歷俱優,符合該會組織法規定。
另外,行政院在提名時已併同考量政黨及性別比例,符合公平會組織法及相關規定。本次提名作業期盼立法院能儘早依法定程序完成審查,以利該會業務得以順利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