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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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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開發協助(ODA)計畫」並非千億元黑洞 政院嚴正澄清

日期:106-10-16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有關今(16)日中時短評指出「『政府開發協助』(ODA)計畫 ,又一個千億元黑洞」,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嚴正澄清表示,ODA不是外交援助,而是我國商業銀行融資給外國政府的採購機關或單位,由外國政府保證、我國廠商進行施作,35億美元是銀行融資額度,和政府預算無關,政府只補貼利息。該媒體之評論扭曲事實、妄自揣測,行政院深感遺憾,為避免混淆視聽,特予澄清。

徐發言人指出,台灣在國際及區域發展當中扮演關鍵性的角色,透過政府與民間共同合作,擴大參與海外工程建設,除可增進與友好及邦交國家的整體關係外,並可帶動我國工程產業及相關產品的國際發展空間。

徐發言人強調,工程業者拓展海外商機需要政府充分的協助與奧援,各國皆是如此。目前日本及韓國的作法,都是利用政府資源,替國內業者尋求商機及去除障礙、改善環境,並善用援外機制拓展開發中國家市場。日本自2000年至2014年ODA的總支出約達1500-1600億美元間,平均每年約達100億美元規模;韓國ODA援助規模自2011年至2017年間總計約達140億美元,平均每年約為20億美元。

徐發言人表示,政府經參考日、韓的運作機制,並考量我國能力及民間優勢,有效爭取海外公共工程商機,行政院核定「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初期將以爭取35億美元之海外公共工程商機為目標。

徐發言人進一步指出,依據該計畫,在案源選擇上,將以債信良好的國家作為承作的對象,且設計政策評估及專業評估的嚴謹作業程序,相關審核的機制十分透明,整體資金的來源與去處明確清楚,並無所謂「洗錢」的疑慮;其次,目前國內資金相當充裕,本執行計畫所運用的資金將不會來自於政府預算,未來承作銀行的資金來源將十分廣泛充足,貸款國也必須依約償還貸款金額;此外,我國承作銀行與業主國政府簽約時,均會要求業主國的工程主管機關及外滙主管單位出具保證,貸款作業上也儘量透過商業保險產品降低承作風險,以上各項管控措施相信可以有效把融資風險降到最低。最後,未來「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的相關案件亦會比照外交部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將案件資訊公布於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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