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法務部「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檢討與策進」報告後表示,犯罪案件不只讓被害人受到傷害,也影響原本的家庭結構,保護因犯罪而受到傷害的民眾是國家的責任,政府應以同理心根據被害人的需求,採取相關措施,以回應被害人的需要。
賴院長指出,本保護方案從「案件進程」與「保護需求」的不同階段,提供被害者所需要的「保護與訴訟權益資訊」、「即時協助」、「訴訟陪同、協助」,以及後端的「復原與修復」,感謝政務委員羅秉成邀集司法院及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及勞動部等12個機關,共同協力完成本方案,並提供有溫度的服務。
法務部表示,依據「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並參考歐盟理事會「犯罪被害人最低服務標準」,研修「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此次修正是依被害人的需求,讓被害人可自第一個接觸的專業人員獲得充分資訊,後續相驗及訴訟過程中也可獲得相關協助,最終目標是要協助被害人復原。
法務部指出,該方案也強調工作人員訓練的重要性,以及政策定期檢討與協商的機制,此次修正計有10項預期目標及107項具體措施,盼能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全方位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