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30)日在行政院院會提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之2條修正案,該案針對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在97年7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增投資,提供5年免稅的租稅優惠,希望藉此促進民間投資,加速景氣復甦。
劉兆玄院長在院會中表示,製造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在提供就業機會及促進經濟成長等方面均扮演重要的角色,希望透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修正,藉此擴大製造業全面的生產能量,帶動其他產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進而促進國內經濟成長。
經濟部表示,本次提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條之2修正草案,主要參考前一次91至92年間所實施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適用5年免稅的成功經驗,本法案於正式實施後,預估可帶動新增投資金額約新台幣5,000億元,對刺激景氣復甦,帶動經濟成長助益甚大。
經濟部指出,因為製造業產業關聯效果大,更可創造國民就業機會,經估算製造業5年免稅的租稅淨效益約為60億元,對政府稅收有正面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