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陳揆聽取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規劃報告

日期:101-06-24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攸關身障同胞權益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即將在今年7月11日正式上路,行政院長陳冲關切各項整備工作進度,於今(24)日要求內政部與衛生署就法規整備、民眾權益與對外溝通等事項作好準備。

陳院長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後,要求身心障礙分類採用WHO所頒布「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之8大分類,身心障礙鑑定需籌組專業團隊進行,並明訂於公布後5年施行,內政部與衛生署已在這段期間內就新制身心障礙鑑定作業流程,相關子法研訂及個案平行測試進行全面檢討。

陳院長並要求內政部透過信函、DM、問答集、免付費電話1957專線等各項通路搭配縣市地方政府說明會,讓社會大眾充分瞭解新舊制度轉換的各項規定及民眾相關權益。

衛生署表示,依照新制,全國已設立238家鑑定醫院並完成醫師訓練2638人、鑑定人員訓練4346人,並自100年8月起進行個案平行測試超過8千例,以瞭解新舊制轉換介面的差異。

衛生署說,新制上路初期將儘量降低身心障礙民眾資格變動的衝擊,並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12條公告,原領身心障礙手冊屆效期者,可申請重新鑑定或依原領身心障礙手冊,重新發給鑑定報告。

內政部表示,為簡化民眾取得證明時程,新制將分一般流程、併同辦理兩種方式,欲申請身心障礙證明的民眾應先至戶籍地公所領取申請表及鑑定表,擇一方式辦理鑑定,再由社會局(處)核發身心障礙證明,社會局(處)會依民眾勾選福利服務項目評估連結服務。
內政部說,對於尚未輪到新制的身心障礙民眾仍可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之規定,繼續享有原有福利及服務;證明屆期重新鑑定者,原證明效期屆期滿至新證明收效期間,暫以原證明繼續享有權益。

內政部強調,配合新制上路,已完成修訂相關子法共16項,將陸續公告,預定於7月11日前完成發布。民眾若有疑問可洽1957免付費專線、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有關鑑定事項亦可上衛生署網站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專區查詢。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