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Go To Center block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按鈕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行動版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題集
兒童
EN
全站搜尋
全站搜尋
認識行政院
組織與職掌
院長
副院長
政務委員
秘書長、發言人
部會首長
副秘書長
歷任政府首長
建築及史料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
即時新聞澄清
部會新聞
行政院會議
首長行程
質詢案件查詢系統
行政院公報
RSS頻道服務
政策與計畫
施政方針與報告
院會議案
重要政策
政策櫥窗
重要施政成果
行動創新執政一週年成果
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資訊與服務
國情簡介
法規服務
訴願服務
消費者保護
食品安全
能源及減碳
人權資訊
廉政園地
公益資源(限公部門)
行政事務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開放資料集
下載區
便民服務
消費爭議申訴調解
寫信給院長
性別平等信箱
訴願案件查詢
訴願案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
申請參觀行政院
檔案服務專區
打擊詐欺
任務編組
社群與多媒體
中華民國行政院臉書
影音快遞
行政院政策影音站
行政院影音新聞
行政院開麥啦
相關連結
線上申辦
行動化服務
公共討論區
統計資訊網
本院子網站及主題專區
網站導覽
常見問題
雙語詞彙
聯絡我們
兒童版
電腦版
公共政策參與
行政院開麥啦
寫信給院長
行政院FB
首頁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
本院新聞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X分享
列印本頁
:::
行政院會通過「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05-03-24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交通部擬具的「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考試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交通部前擬具「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與考試院於民國101年6月26日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但未能於立法院第8屆立法委員任期滿前完成程序,須重行送審,交通部因此重行擬具該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為於第5條第3項增列以考成升任高員級人員,得擔任單列高員級職務之資格條件。
最新新聞
出席「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開幕 卓揆盼深化政府與國際對話合作 精進臺灣人權保障
115-05-11
主持政院性平會議 卓揆:落實性別薪資透明化、營造性別平權友善職場 讓國家性平腳步持續向前邁進
115-05-07
卓揆祝福「母親節快樂」 持續打造更性別友善職場環境、更完整家庭支持體系
115-05-07
政院通過「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 嚴懲非法盜採土石 實現「精準打擊、阻斷不法、環境恢復」三大原則
115-05-07
院長行程
訪視第48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及團隊培訓情形
視察南竿北海坑道遊憩系統無障礙設施進度
重要政策
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
建構「國家級海洋雷達觀測網」
部會新聞
桃園延平路延伸至和平路全線通車 內政部補助3.68億元 完善桃園八德交通路網
最新詐騙手法 假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電子郵件 誘導民眾點擊連結更新元件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