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今(30)日在行政院會表示,針對臺中市林佳龍市長在會中臨時提案,請求修訂「國家公園法」部分,請內政部研究提案中有關登山安全的建議,在不修改「國家公園法」的情況下,可否在相關規範中進行補強,以使國家公園內的登山安全得以落實;至於在國家公園範圍以外的高海拔山區,是否有必要設置統一的規範或立法,也請參考林市長的提案內容,進行研議,落實國人的登山安全。
林院長並指示金管會,針對林市長建議修訂登山綜合保險保單條款部分,協助保險相關業者瞭解是否有更周延的規範。
臺中市林市長在院會中提案指出,臺灣百岳之中,臺中地區便占五十幾座,民眾於惡劣氣候登山發生事故,對消防救災人員生命同樣造成威脅。臺中市政府月初即在市政會議提出全國首創的「登山活動自治條例」。
林市長強調,由於登山救災規範,涉及跨縣市及中央與地方間協調的問題,會中建議內政部營建署修訂「國家公園法」,規範登高海拔山域應遵守的事項、必須攜帶的裝備器材,全國一致適用。同時建請金管會協調產險業者修訂登山綜合保險的保單條款,放寬投保資格,並提高緊急救援費用等規定。(撰稿:柳靜慧,電話:02-2341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