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農民參與農退儲金意願,提升對老年農民的照顧,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農業部擬具之「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2條、第7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表示,為提升對老年農民的照顧,並鼓勵農民自我儲蓄養老,本次「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修正,在不影響農民退休保障水準,並維持農民與主管機關每月共同提繳金額不變原則之下,提高政府分擔比例,同時降低農民負擔,以促進參與退休儲金意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本案修法重點如下:
一、配合本院組織改造,修正主管機關名稱。(修正條文第2條)
二、調整農民與主管機關共同提繳金額比例,農民與主管機關按月共同提繳之總金額,依每月最低工資乘以提繳比率之二倍計算。農民負擔總金額之百分之四十,主管機關負擔總金額之百分之六十。(修正條文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