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5)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國發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預定施行規劃及配套準備情形」報告後表示,為提高外國人才專法立法效益,請各相關部會配合2月8日施行日期,加速完成子法及其他配套措施的法制作業;請國發會協同相關部會加強宣導及說明,以利順利施行。
賴院長指出,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核心,也是產業發展的基石,日前針對解決產業五缺問題中的「缺人」問題,國發會已分別就留才、攬才與育才三大面向提出多項對策。其中「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通過及施行,是政府延攬人才重要的里程碑,也充分展現行政團隊充實台灣專業人力的決心。
賴院長強調,為發揮外國人才專法的攬才綜效,請經濟部提升「Contact Taiwan」網路媒合人才平台成為國家級單一攬才入口網,整合外交部、教育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資源,建置「網實合一、鏈結國際」一站式攬才機制,以利啟動新一波外國專業人才全球攬才行動。同時,也請經濟部於一個月內,將整體規劃提至「育人攬才及移民政策專案會議」報告。
國發會表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鬆綁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簽證、居留、保險、租稅與退休等規定,以期建構更友善的工作及居留環境,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留台。該法於去(106)年10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1月22日經總統公布,條文共計22條,涉及8個主責部會,相關子法亦陸續完成,預定今(107)年2月8日正式施行。
國發會指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推動,將可發揮「落實法規鬆綁」、「建立友善環境」、「倍增來台人數」三大立法效益。為配合該法實施,須訂定或修正的子法共計11項,皆已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進行預告,待預告期間期滿,將逐案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