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07-05-31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31)日通過勞動部擬具的「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55條、第59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勞動部表示,為配合聯合國2006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實施,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得平等與有效的法律保護,使其不受基於任何原因的歧視,及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檢視涉及歧視性意涵的文字,因此擬具「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55條、第59條修正草案。 該案修正要點為:將具歧視性意涵的文字,修正為「失能」或「身心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