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行政院會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日期:104-09-17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財政部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財政部表示,為履行亞太經濟合作(APEC)各會員體領袖,在2015年底將環境商品(Environmental Goods)關稅稅率降至5%或以下的承諾,及配合社會福利政策,調降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進口關稅,因此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依據2012年APEC領袖會議達成共識之54項環境商品降稅清單,我國目前僅4項產品關稅稅率高於5%,主要為風力發電機組及再生能源發電相關零組件,包括:稅則號別第8412.90.00號「其他引擎及發動機之零件」、第8501.64.90號「其他交流發電機,輸出超過750仟伏安者」、第8502.31.00號「風力發電機組」及第8502.39.90號「其他發電機組」,爰配合調降上開4項產品之關稅稅率為5%。
二、為推動更友善且無障礙之運輸環境,以照顧身心障礙者之行動需求,增訂稅則第87章增註十九規定,對於輸入專供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受其委託辦理身心障礙者公共交通接送服務之機構或團體載運身心障礙者用之機動車輛,經衛生福利部證明用途屬實者,得免徵關稅進口。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