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接見強制車險倡議團體時表示,強制車險保額自101年調升為新臺幣(下同)200萬元至今,已逾13年未調整,經本院責成金管會研議後,在不增加民眾保費負擔下提高強制車險保額至300萬元,並自115年7月1日施行,以回應外界期待,提高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
卓院長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自87年施行迄今已逾28年,累積理賠金額達3,397億元,764萬人次因此獲得保障,充分發揮了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之立法初衷。考量外界持續反映因應物價與通膨指數逐年增加適時檢討調高強制車險保險金額,經本院責成金管會與交通部研議後獲致共識,為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更多保障,並兼顧強制車險整體財務狀況,現階段提高強制車險死亡給付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為300萬元,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
會中立法委員林月琴與賴惠員表示強制車險已逾13年未調整,感謝卓院長及行政團隊釋放最大善意,回應公民團體之訴求,將保額調高至300萬元,後續希望金管會與交通部得串接相關違規資料,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讓未來保額還有檢討調升之空間,並讓強制車險制度更公開透明。此外,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林美娜理事長、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余志祥理事長、花蓮大車事故受害者家屬戴昌慶先生、門必斯行人安全促進會王淑美理事等代表亦提出交通安全管理及強制車險相關建議及配套措施。
卓院長表示,政府持續關懷交通事故受害人,並致力於提升社會安全網之功能,讓每一位國人都能在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時,能獲得更充分的基本保障。針對倡議團體之建議,行政院也將交由金管會、交通部等相關機關持續研議,並定期檢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確保在兼顧民眾負擔與受害人保障的同時,維持制度的永續經營,成為守護人民安全的堅強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