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行政院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

日期:100-03-10

行政院院會今(10)日通過交通部所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交通部表示,鑒於國內屢有小型車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以致發生事故時受到重大傷害或死亡之情事,為建立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之安全習慣及觀念,進而維護其乘車安全,特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亦應依規定繫安全帶及未依規定之處罰。

交通部並表示,許多先進國家對於強制駕駛人及其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之措施,均先由規範小型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開始,再擴展至其後座乘客,現行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香港、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諸多國家,均已立法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亦應繫安全帶。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