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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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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後疫情時代智慧轉型、提升國家資安防護 行政院會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修正草案

日期:110-11-25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為掌握後疫情時代智慧轉型趨勢,並提升國家與各產業整體資安防護能力,行政院今(25)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為掌握後疫情時代智慧轉型趨勢,本次修法主要係將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優惠期限,一律延長至民國113年12月底,將有助推升新一波投資動能;此外,本修正案增訂「資安產品或服務」亦能適用投資抵減,以提升國家與各產業整體資安防護能力,落實「資安即國安」的戰略目標。

蘇院長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經濟部表示,為推動產業智慧升級及轉位轉型,該部於108年7月3日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提供智慧機械或5G系統投資抵減優惠,將陸續於本(110)年、明(111)年底屆期。為延長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適用年限,並將資安納入優惠項目,故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展延適用年限至113年:智慧機械、5G 投資抵減原規定分別於本年及明年落日,修正後延長施行至113年。 

二、資安項目納入投資抵減範疇:業者於111年至113年投資資安產品或服務,其投資支出於同年度併計智慧機械及5G,於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內,得以抵減率5%(當年度)或3%(3年內)抵減其應納營所稅額,且不逾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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