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劉揆接見新移民莫愛芳女士宣佈全面取消婚姻移民一定金額之財力證明規定

日期:97-11-14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14)日接見新移民莫愛芳女士,並正式宣佈自即日起取消外籍配偶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以及大陸配偶申請定居時須檢附具一定金額之財力證明文件的規定,以回應民意之要求並落實政府對婚姻移民者之照顧。預計目前在國內居留之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約16萬6千人如欲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定居者,均可受惠。

劉院長說,總統馬英九先生向來對外籍及大陸配偶的人權問題非常重視,也是競選政見之一,並透過內政部對於生活保障證明規定作全盤之檢討後,於97年11月14日修正發布國籍法施行細則第7條、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16條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2條等3項法令,取消以往以一定金額作為生活保障無虞衡量標準之規定,允許外籍與大陸配偶自行提憑收入、納稅、動產或不動產證明、雇主聘僱證明或自行以書面敘明工作及所得等文件送政府認定,亦可以提供他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領取生活扶助之配偶、公婆或父母之上述文件,只要其配偶、配偶之父母或父母未領取生活扶助者,即認定其符合國籍法所定生活保障無虞之要件。

劉院長指出,今年美國大選後,歐巴馬當選為第一位非白人的總統,這選舉結果證明美國是一個真正貫徹種族融合的國家。台灣也是一個移民社會,對外籍或不同時間的移民,如何建立更和諧包容的社會,使其儘速融入我們的大家庭,這是政府施政的重要考量。

莫女士表示,感謝馬總統、劉院長及廖部長真正聆聽到嫁來臺灣所有新移民的聲音,也感謝政府部門快速解決問題的用心。她很高興政府全面取消金額門檻的限制,未來所有的婚姻移民只要有工作、有所得,可以生活無虞,這對外籍配偶來說真是一個好消息,也覺得在臺灣受到很多溫情的照顧與肯定。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