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近,弱勢家庭、獨居老人以及遊民如何度過寒冬,備受各界矚目。內政部部長江宜樺今(25)表示,行政院已擬定「村里社區好平安,家家戶戶過好年」計畫,希望能夠結合中央與地方,以及政府與民間的力量,共同協助弱勢族群一起度過這個嚴峻的寒冬。他更進一步表示,內政部亦已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預計於二月份送交立法院審議,希望能列為立法院下個會期優先審議的法案,江部長期待在調整貧窮線後,能將社會中近貧的24萬人納入社會救助體系。
江部長表示,「村里社區好平安,家家戶戶過好年」計畫扶助的對象包括面臨急難救助、獨居老人、街友關懷,以及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等。在急難救助部分,將協請民間團體協助春節前對原輔導之案家進行關懷訪視,村里長及村里幹事對轄區內需要協助之家庭也預先瞭解關心給予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並要求縣市政府建立留守(備勤)之工作人員,並建立春節期間縣市政府的備用金制度。另外,全國「1957福利關懷專線」春節期間照常服務,擔任全國緊急通報窗口,縣市政府也將配合安排訪視認定人員,核發馬上關懷之急難救助金。
江部長說明,針對社福團體關心之弱勢貧童部分,內政部目前之相關措施分為「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用」等三大措施。在「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針對遭遇不幸、高風險、經濟急困且有子女需要照顧的家庭,依其兒少人口數每人每月給予3千元的緊急生活扶助;「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若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規定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父母雙亡、一方死亡、重病、失蹤、服刑無力扶養之兒童及少年,發給每名兒少每月約1,400元至1,800元之生活扶助費,提供其經濟協助以度過困境,每年約有11萬名兒童少年接受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全額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
江部長說,有關老人的部分,已先請各縣市政府於春節前訪查轄內獨居老人於春節期間所需的各項服務需求,主要措施可分為失能老人、生活可自理之獨居老人、情況特殊之獨居老人大部分。首先,針對失能老人部分,將要求縣市政府應督請居家服務、送餐服務提供單位持續提供服務;而於春節法定假日(99年2月13日至16日)期間之服務費,由內政部加發(以符勞基法)居家服務費每小時新台幣360元。再者,對於生活尚能自理之獨居老人,如果自行備餐確有困難,各縣市政府應提供送餐服務,或發放代餐、食物券;另請結合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民間單位志工,分配主責關懷之獨居老人,春節期間也適時提供電話問安或關懷訪視服務。最後,則是身體健康狀況較為特殊,乏人照料之獨居老人,縣市政府可暫時將老人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以利獲得妥適照顧。
至於遊民部分,江部長表示,已請縣市政府於春節前加強遊民關懷訪視,對於無家可歸之遊民,請縣市政府提供臨時庇護安置處所,供應熱食、禦寒衣物及必要物資等相關服務;另外亦可結合民間團體辦理年終尾牙等活動。
江部長表示,內政部已於99年1月13日部務會報討論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含調整貧窮線之定義,以及將經濟弱勢家庭也就是俗稱之「近貧家庭」,納入社會照顧體系等,初步估計約可增加照顧低收入戶5萬3千人、中低收入戶18萬8千人,合計可再增加24萬人納入社會救助體系獲得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