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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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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防衛作戰型態轉變  政院通過「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名稱並修正為「戰略要域管制法」

日期:111-05-05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為因應防衛作戰型態轉變,符合作戰實際所需、兼顧地方發展及人民權益,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國防部重行擬具的「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戰略要域管制法」,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正係為因應近年來時空環境變化及防衛作戰型態轉變,以符合作戰實際所需、兼顧地方發展及人民權益。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國防部表示,鑑於時空環境變化及防衛作戰型態轉變,為有效進行防衛作戰、兼顧地方發展及人民權益,該部擬具「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在案,但未能於立法院第9屆會期完成審議,因此重行擬具該修正草案,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戰略要域管制法」。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法案名稱為「戰略要域管制法」。


二、增訂本法之立法目的及主管機關。(修正條文第1條及第2條)


三、修正戰略要域之劃定公告程序。(修正條文第4條)


四、修正戰略要域之禁止及限制事項。(修正條文第6條)


五、修正解除、暫緩或變更戰略要域禁止、限制事項之程序。(修正條文第8條)


六、增訂各級政府機關擬定、變更區域計畫、國土計畫、都市計畫及相關土地使用計畫,涉及戰略要域時,應先徵詢管理機關意見。(修正條文第9條)


七、修正管理機關於戰時得令戰略要域內居民限期遷徙及移除戰略要域內建築物、工作物、動物及植物。(修正條文第10條)


八、修正違反戰略要域禁止及限制事項之處罰規定。(修正條文第11條至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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