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配合「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施行 行政院會通過廢止該局相關組織通則及條例

日期:107-01-18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人事行政總處函擬廢止的「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組織通則」、「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組織通則」及「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已於今(107)年1月15日施行,請交通部落實各項規劃作業,展現新機關效能。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於105年11月16日經總統令制定公布,並於今年1月15日施行,為避免新舊組織法併存問題,交通部因此將廢止上述組織通則及條例。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