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部隊實務需求,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國防部「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第9條之1及第2條附圖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國防部表示,為配合精進士官制度,於一等士官長大盤帽帽簷加穗,以彰顯士官榮耀,並因應現行國軍基本教練準則修正各式軍服的立正姿勢採握拳方式,以及考量現役軍人因單位或任務特殊性所發著工作服裝,得發放服裝代金等實務需要,擬具「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第9條之1及第2條附圖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得發放服裝代金之情形。(修正條文第9條之1)
二、修正軍人穿著之制服、帽飾。(修正條文第2條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