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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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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少年輔育院改制少年矯正學校 行政院會通過廢止「少年輔育院條例」

日期:110-12-09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9)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法務部擬具廢止「少年輔育院條例」,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為維護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少年輔育院(以下簡稱少輔院)收容少年受教權,行政院於108年7月3日核定「少年輔育院改制矯正學校計畫」,法務部並據以於110年8月1日完成桃園及彰化少輔院分別改制為少年矯正學校(以下簡稱少矯校)敦品中學及勵志中學,又基於各少矯校內部組織設置與業務分工大致相同,法務部另擬具少矯校辦事細則草案,並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26日核定後發布,法務部因此擬具廢止「少年輔育院條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指出,桃園及彰化少輔院改制少矯校後,「少年輔育院條例」原規範事項除有「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可資適用外,法務部亦新訂「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辦事細則」,「少年輔育院條例」已無繼續適用之必要,因此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辦理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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