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行政院院會今(24)日通過「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該草案明定,政府需擴增預算加速辦理具提振景氣、指標性或有助於區域均衡發展之公共建設。
該草案明定,凡可達成「完善便捷交通網」、「建構安全及防災環境」、「提升生活環境品質」、「強化國家競爭力之基礎設施」等目標之公共建設,均為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的適用範圍。
行政院表示,近年我國經濟成長高度依賴出口,最近受全球金融海嘯,美、歐、日等國經濟成長快速下滑,國外需求急遽萎縮等影響,提振內需成為維持國內經濟成長之必要手段。這次政府提出的振興經濟新方案,包括發放消費券、擴大公共建設、推動都市更新、提振民間投資等措施,以積極施政作為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
今天通過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目的在執行振興經濟方案中屬於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的部分,該草案通過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盼儘速完成立法程序。(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