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另將配合撤回前送立法院審議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修正草案。
本草案內容要點如次:
(一)第一章「總則」:規範立法目的、適用對象及名詞定義。
(二)第二章「退撫給與之提存準備與管理」:規範單層給與人員及雙層給與人員退撫基金及退撫儲金之提撥與管理事項。
(三)第三章「年資採計及給與上限」:對單層給與人員及雙層給與人員分別規範其退休年資之採計及給與上限等事項。
(四)第四章「退休」:明定退休種類及要件、單層給與人員之退休給付、雙層給與人員之退休給付及遺族撫慰金及個人專戶餘額之領受等事項。
(五)第五章「撫卹」:明定撫卹要件及原因、單層給與人員之撫卹給付及雙層給與人員之撫卹給付等事項。
(六)第六章「退撫給與之支(發)給、保障及限制」:明定退撫給與之支給與發放、保障事項及喪失、停止等限制規定。
(七)第七章「附則」:規範退撫案件之送件時程、施行細則授權規定及施行日期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