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07-05-03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院會今(3)日通過人事行政總處簽陳廢止「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海洋委員會與所屬海巡署、海洋保育署等組織法已於今(107)年4月28日施行,請海洋委員會落實各項規劃作業,持續與各部會保持密切合作,展現新機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