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創新執政一週年成果
日期:107-05-31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31)日通過勞動部擬具的「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勞動部表示,為配合聯合國2006 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實施,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得平等與有效的法律保護,使其不受基於任何原因的歧視,並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檢視涉及歧視性意涵等文字,因此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為:將具歧視性意涵的「殘廢」文字,修正為「失能」或「身心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