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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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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04-04-16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16)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本案是全面節水的重要開端和基礎,也是形成節水社會的基本條件之一,其主要精神,是希望除了從用水習慣上繼續調整民生用水外,在民生用水相關器材上,也要達到節水標準,為達到此一目標,就必須對市面上所販售、供應的器材加以規範。

毛院長指出,目前市面上販售的用水器材中,符合節水標準的比例已達一定程度,現則透過修法,形成強制性規範,待本修正案通過後,市面上只能販售符合節水標準的器材。

毛院長表示,將來對於已安裝於居家、公共設施、商業大樓中的老舊耗水器材,也會思考其汰換機制的推動方法。

毛院長請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協調溝通,得到立法院支持,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經濟部表示,目前國人每人每日用水量已由85年的291公升降至102年的268公升,雖有一定成效,但其中家庭人平均用水量約173公升,如換裝省水器材則可降至158公升,接近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水準,為推動強制裝設省水器材,因此擬具「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條文第12條之1及第12條之2)
二、增訂法人、團體、個人於國內銷售或裝設使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用水設備、衛生設備或其他設備之新產品,該產品應具省水標章及違反該規定之罰責。(修正條文第50條、修正條文第95條之1及第98條之1)
三、修正鼓勵民間參與節水技術研發規定。(修正條文第95條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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