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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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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揆:持續推動原住民族語言復振 營造多元族語學習管道

日期:107-10-11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原住民族委員會報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推動情形」報告後表示,台灣原住民族語言是我國重要的文化資產,原民會透過族語推廣、傳習、保存與研究等四大面向推動族語復振,已有具體成果,期望營造更友善族語生活環境及多元族語學習管道。 賴院長指出,為實現歷史正義,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保存與傳承,回應族人對族語權力保障的期待,政府全力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之立法,歷經12年的努力,於106年6月14日公布施行。 賴院長進一步指出,本專法將台灣原住民族語言的保存、使用、傳習及研究發展,以法制化方式完整保障;本專法施行1年多以來,具體成果包括完成55個原住民族地區、74種地方通行語公告、原民電視台使用族語製播節目比例達55%,以及開辦7所族語學習中心等。 賴院長表示,感謝政務委員林萬億督導,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與同仁們的努力,以及相關機關配合推動;後續仍請原民會、教育部及相關部會積極推動,促進原住民族認同與族語永續發展,讓台灣原住民族不會成為失語的民族。 原民會表示,目前已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及原住民人口一千五百人以上的非原住民族地區鄉(鎮、市、區)公所設置族語推廣人員110名,以專職方式協助學校、部落、社區推動族語傳習、保存及推廣工作。 原民會指出,該會與教育部會銜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即聘用辦法」,自107學年度開始,補助各縣市政府聘用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解決長期以來族語老師只能領取鐘點費、寒暑假無收入及沒有年終獎金等待遇偏低問題,讓更多族人願意投入族語教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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