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政院通過農業部及外交部重新會銜函送「馬拉喀什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修正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

日期:113-02-15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為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的漁業行為,並接軌海洋資源永續經營的國際趨勢,行政院會今(15)日通過農業部、外交部重行會銜函送我國接受世界貿易組織(WTO)於第12屆部長會議(MC12)決議通過的「馬拉喀什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修正議定書」及其附件「漁業補貼協定」,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陳院長指出,近年全球逐漸重視保育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的漁業行為,我國相關機關也積極強化漁業管理,遏止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的漁撈作業,並遵循國際間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所定的養護管理措施,以善盡我國身為國際重要漁業國的責任。
 

陳院長表示,本協定預期將可促使WTO會員國減少對過度漁撈的補貼行為、提升漁撈資訊的公開透明,並擴大與其他國際組織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間的合作,有助我國接軌海洋資源永續經營的國際趨勢。未來,我國將持續參與本協定討論,並積極與其他WTO會員深化漁業議題的合作,以落實保育漁業資源的目標。
 

陳院長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外交部、農業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法制程序。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