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經濟部擬具之「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臺美間關稅談判尚未底定,為即時支應需求,針對產業支持相關措施預留後續編列特別預算額度,以配合關稅談判進度,加強對產業支持、擴大協助範圍、支援各產業需求,並依產業穩定所需,增列強化電力系統項目。
此外,卓院長指出,為加強照顧弱勢族群、提供關懷服務,強化民生韌性,本修正案編列發放現金作業所需相關經費,並修正發放現金作業之執行期間,以確保發放現金作業依法可行。
卓院長表示,本修正案經費上限為五千九百億元,可分期編列特別預算。為妥善因應國際情勢,請各部會加強溝通,盡速完成法案修正程序,以強化國家韌性,及時給予產業及國人支持。
本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強化電力系統為本條例所定韌性措施之項目。(修正條文第3條)
(二)本條例所需之經費上限由新臺幣五千四百五十億元修正提高至五千九百億元。(修正條文第6條)
(三)修正發放現金作業之執行期限。(修正條文第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