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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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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廢止「印花稅法」

日期:108-09-1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廢止「印花稅法」,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個議題歷年來已多次討論,最終皆因替代財源問題而不了了之。蘇院長強調,他先前請財政部研議時,即明白表示:「施政要以政策工具引導人民,從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的方向思考,因此請財政部檢討是否確有不合時宜之處,政府可在『財政確有餘裕』及『堅守財政紀律』的情況下,朝取消的方向研議;至於印花稅如要取消,也要一併補足地方財源」。

蘇院長指出,政府與時俱進,朝「輕稅簡政」方向改革,既要促進經濟發展,也讓全民受惠,同時不會讓地方財源受損。中央也會依此原則,如印花稅經立法院通過廢止,將專案全額補足地方所減少的稅收,未來也將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通盤處理。各縣市不會發生實質稅損,更無所謂「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的情形。實際上,近年中央對地方整體財源挹注情形,較過去多有提升,105年相關預算為4,962億元,到109年編列5,378億元,足足成長400多億元。

蘇院長表示,印花稅是百年老稅、是特定時空背景下的產物。過去政府缺乏機制掌握社會上各式經濟活動,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直接要求民眾在交易憑證上貼花、課印花稅。印花稅法從民國23年實施至今,時空環境早已改變,隨著稅制成熟,政府掌握經濟活動的機制已相當完善,而我國印花稅占總體稅收的比重也逐年下降(103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印花稅稅收112億元),目前僅占全國稅收實徵淨額的0.5%,在歲入的重要性也已不若過往。

蘇院長指出,印花稅的查核程序繁瑣,不僅民眾困擾、行政部門稽徵成本也高,且有重複課稅之嫌,一直是民怨、官怨的所在。今(108)年5月21日工商協進會到行政院座談,林伯豐理事長特別提出取消印花稅的訴求,希望廢除不合時宜稅制,讓交易程序更簡單、交易成本更低,讓台灣經濟發展更有效率。蘇院長當場裁示,請財政部「朝取消的方向研議」,因為印花稅的廢除,不只對企業經營、經濟活動有幫助,國人也受惠。

蘇院長進一步指出,過去民眾的切身生活中,一定有被印花稅重複課徵的例子。比如:統一發票中1萬元以上,要兌領獎金時,除了要被扣繳所得稅2,000元,還要再扣取40元的印花稅。此外,彩券中獎、領取獎助學金、裝假牙、保險理賠、買賣房地產或汽車、室內裝潢等;另外,小孩送安親班、幼兒園、補習班,生小孩送月子中心,長輩送安養中心的費用收據等,都要繳印花稅,如果能夠廢除,全民皆可受惠。

蘇院長表示,有關印花稅存廢的討論,不只行政部門曾經三度(74年、91年、94年)建議改善或廢除,立法部門也三度(91年、94年及99年)提案廢止。依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資料,「廢止印花稅法」提案有超過1百人次的跨黨派立委連署,案由中都載明:課徵印花稅「不僅繁瑣擾民且對政府稅收毫無助益,有違簡政便民」、「稅制明顯老舊不合時宜、有重複課稅之嫌,應與時俱進、消除民怨」。可見這是不分藍綠,朝野都共同支持的進步做法。

蘇院長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持續與各縣市首長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廢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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