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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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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國有財產法」第58條修正草案

日期:102-12-26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國有財產法」第58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鑑於民眾申請讓售臺北市五分埔國有非公用土地案時,基於同一遷建範圍內「臺北市有土地」及「國有學產土地」陸續經臺北市政府63年間及行政院91年間核定可依讓售當期公告現值計算出售價格,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出售,則須依「國有財產法」第58條相關規定按市價出售,導致民眾一再陳情比照上述按讓售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辦理讓售,歷經多年陳情至今懸而難決;為能徹底解決此一問題,因此擬具「國有財產法」第58條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為:第一項但書,增列86年6月30日以前屬公共工程拆遷戶遷建基地範圍而於○年○月○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時尚未完成讓售土地地價之計算,比照依遷建基地範圍內地方所有土地讓售之計價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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