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行政院院會通過「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

日期:101-04-12

行政院院會今(12)日通過人事行政總處簽陳交通部所擬「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將函請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交通部前擬具「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前經行政院與考試院於98年4月23日會銜函送立法院審議,惟於立法院第7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完成立法程序,須重行送審,交通部重行擬具該修正草案。

本案修正要點:於第5條第3項增列以考成升任高員級人員,得擔任單列高員級職務的資格條件,與98年4月23日二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版本內容相同。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