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長陳冲今(5)日於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政策現況與展望」報告後表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即將於今年7月11日實施,引用「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先進的作法,將可建構個人健康狀況完整分類的鑑定架構,並可依身心障礙者狀況評估決定如何提供服務措施,以避免資源錯置與濫用。
為掌握推動時效,陳院長同時要求內政部及衛生署運用管道妥適向公益社福團體及社會大眾宣導說明,也讓身心障礙朋友瞭解相關子法;並請地方政府以無縫接軌的方式做好新舊制轉換之銜接工作,適切提供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更多元周延的福利服務,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合法權益。
陳院長指出,臺灣身心障礙人口約110萬人,佔總人口數4.74%,身心障礙朋友因其身體及心理上的障礙,造成他們就醫、求學、就業以及社會參與的不便,特別需要給予關懷接納、支持與協助,讓他們生活得更有自信與尊嚴。
陳院長說,政府機關方面,請人事行政總處與勞委會共同協助,除整體必須達到僱用身心障礙者的法定標準之外,希望個別機關也要能達到要求;同時請勞委會持續輔導及鼓勵民間企業提供身障朋友就業機會。
陳院長說,內政部從福利服務、經濟安全、醫療保健、教育權益、就業權益及無障礙環境等面向呈現身心障礙者六大需求及當前政府的重要措施與成果,除請各機關持續推動相關措施外,並應在法規、制度及環境等各層面排除不合理的障礙,使身心障礙朋友能享有充分且平等參與社會的機會。
內政部表示,先進國家對身心障礙者的政策發展,已經由醫療模式與保護弱勢面向,轉為融入社會模式與維護基本權益。而政府努力為身心障礙者建構一個友善的無障礙環境,無論是軟體服務或硬體設施,都能提供相關支持性之福利服務,使身心障礙者全生涯有尊嚴的、自由地參與社會活動,最終達到自立生活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