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今(13)日主持就任後首次災後重建委員會,要求相關部會加緊腳步,提高重建效率,並在會議中作出以下幾項裁示:
一、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所制定並已發布之相關法規,應落實執行;尚在研議中之各項子法,應加速完成研議工作,早日發布,俾完成法制,以利重建工作之推動。
二、有關高雄縣杉林鄉月眉農場重建社區案,以中央(內政部營建署)與地方(高雄縣政府)共同具名為需用土地機關,土地登記為國有,日後再移轉由高雄縣政府代為管理。
三、重建社區之土地徵收除住宅、道路、學校、宗教、文化等區位外,基於產業相關設施性質的多元性,其用地將不列入徵收範疇,而改以設定地上權或優先承租方式辦理。
四、重建社區區外所需之各項公共設施,將由中央各機關(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等)、地方政府和相關國營事業與相關開發單位協調分工事項,妥善辦理。
五、訂定「莫拉克颱風災區配合限期搬遷之遷居者或房屋拆遷戶補助辦法」,明訂補助購屋自備款為購屋貸款金額20%,最高不超過新台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