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金管會「推動開放證券商辦理國際證券業務」報告後表示,「擴大經營範疇,發展以臺灣為主的國人理財平臺」是行政院重點推動事項,102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的「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可提升證券商經營證券業務的國際競爭力,擴大國際金融及證券業務參與者規模,對於推升經濟發展動能,培育及吸引國際金融專業人才等方面均有助益。江院長並對金管會、財政部及中央銀行的努力表示肯定。
江院長指出,為提升證券商國際競爭力,請金管會及中央銀行參考國際金融中心證券商辦理國際證券業務的業務範疇及實務運作模式,依循法規鬆綁原則,協助我國證券業者循序擴大國際證券業務規模,並於3至5個月內儘速研議修正及訂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相關子法加以公布,以利證券商及早開辦國際證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