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到全球金融危機及經濟景氣趨緩影響,各國都面臨失業率提高的問題,我國下半年失業情勢由平穩轉趨攀升,且短期內不易回穩。政府自今(97)年11月1日起推動「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由勞委會、內政部、經濟部等18個部會共同辦理,於97年提供約4.6萬個就業機會,工作延續至98年可促進約5.6萬個就業機會。本措施截至12月1日止,進用人數已達近2萬2千人(執行率46%),多數計畫預計12月底前可完成進用。
此外,劉院長指示各部會應擴大辦理本措施,並儘速提出具有意義、有價值的工作機會。目前已有教育部、研考會、內政部、國科會等17個部會提出新增或修正計畫,97年將額外增加4千個就業機會,98年增加1萬3千個就業機會;另為鼓勵民間企業增聘失業者,勞委會亦放寬「立即上工計畫」之申請條件,經裁員資遣之失業者將不受「連續失業至少達3個月以上」規定,並放寬企業核准進用比率從10%提高至30%。透過上述政府及民間共同促進就業之努力,增加工作機會,將有助舒緩年底之失業潮。
本措施之推動,主要係為解決失業勞工之苦,進用過程必須秉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則,倘若民眾針對本措施有任何意見,均可撥打免費專線0800-777-888反映。此外,為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執行,行政院除要求各部會應督導工作進度,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外,並已責成經建會、勞委會、研考會、主計處及人事局組成「促進就業推動工作小組」,俾利更有效率推動各項促進就業工作,並透過實地考核方式,落實執行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