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1)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智慧財產權之雙邊及兩岸合作」報告後表示,由於政府各部門通力合作,如司法院成立專責智慧財產法院、內政部成立專責的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法務部成立智慧財產權查緝專案會報,以及立法院相繼通過修正專利法、商標法與營業秘密法等,使我國智慧財產權法令制度與執法環境更臻完善,請經濟部與相關機關持續掌握世界智財發展的趨勢,營造優質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以確保我國產業競爭力與經濟的永續發展。
江院長指出,近年來我國積極推動與世界主要國家智財合作交流,使我國智慧財產保護制度符合國際潮流,並透過簽署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協助廠商解決在大陸地區所遭遇的智慧財產問題,方向正確,請持續推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