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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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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加強溝通宣導服務貿易協議 提出完整配套措施

日期:102-06-27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陸委會「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報告後表示,本次協議簽署主要涉及服務業,服務業是臺灣的競爭強項,對於臺灣這階段的自由開放造成的體質調整及競爭力提升,社會各界應有更多信心。江院長並說,對於協議簽署後的應作為事項,包括與各界充分溝通、與業者做好心理準備等,他已於6月25日責成相關部會務必確實辦理,共同迎接嶄新的時代。

江院長指出,過去半個世紀以來,臺灣從傳統農業社會快速走向工業化,進入以服務業為主、以創新帶動成長的經濟模式,整體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推手就是持續對外開放,以及為因應開放所進行的內部改革和產業調整。自由與開放是臺灣經濟發展的關鍵策略,尤其進出口貿易是臺灣經濟成長的重要部分,使國人對外投資活絡、人員進出頻繁、與全球經貿體系緊密結合。

江院長表示,大陸即將成為全球最大的經濟體,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可讓臺灣充分利用大陸經濟成長的好處,也為洽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及「跨太平洋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PP)」進行準備,因此簽署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將建構可長可久、和平互利的兩岸關係,其中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是兩岸經貿關係向前邁進的一大步,對於臺灣下階段的順利發展至為重要。

江院長指出,本次協議簽署對於國內產業有因而受惠的,也有受衝擊的,針對這些利弊得失,請相關部會詳細分析,也請經濟部會同相關主管部會確實做好影響評估,對於可能受衝擊產業,提出具體完整的配套措施,必要的話,擬定輔導及補助制度。

關於社會各界容易誤解及關切的「協議簽訂後,引進大陸人員來臺工作是否造成國內勞工受到排擠」議題,江院長強調,服務貿易跨境服務提供者主要是投資人、經理人及具有特殊技術的專業人員,為數不多,也非所謂的藍領勞工,因此對於本地就業並無外界所擔心的影響,相對的,會因為所引進的資金、創造的工作機會,對國內產生相當多的正面幫助。

陸委會表示,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順利完成,於6月21 日正式簽署協議,載明雙方相互開放服務業市場內容。依據WTO的服務業分類,針對11 個服務部門(商業服務、通訊服務、營造服務、配銷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及社會服務、觀光旅遊服務、休閒文化及運動服務、運輸服務、及其他服務),考量雙方各自情況,作出市場開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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